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教師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教師公告
一、擬聘職級:講師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或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
二、擬聘日期:2016年8月1日起
三、工作內容:
1.教授口譯課程
2.教授筆譯課程
3.協助翻譯模組課程與相關活動規劃與執行
4.教授一般或全校共同語言課程
5.其他相關教學與服務
四、申請資格:具有中英翻譯相關碩士以上學位者。
五、須繳交文件:
1. 新聘教師申請書(表格如附件一)。
2. 代表著作(成果或教材)及最近七年參考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
(表內著作經審核皆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無訛)(需核章,表格如附件二)。
3.教師證書影本(無,可免附)。
4.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5.履歷表(形式不拘)。
6.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 -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8.簡歷電子檔(如附件三)。
9.推薦信二封。
10.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六、申請者可檢附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榮譽證明、證照等。(如無,可免附)
七、申請者請於2015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台中市南區
402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系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教職:翻譯」,逾期恕不受理。 ※新聘教師申請書、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簡歷電子檔等附件請另以光碟或隨身碟下載檔案,填寫後存檔隨應徵資料寄出。
八、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否則不予退件。
九、聯絡人:陳筱雯助教E-mail:xwchen@dragon.nchu.edu.tw 電 話: 04-2284-0322 # 777 傳 真: 04-2285-2903
- 本訊息負責人 陳筱雯
- 電話 04-228403241*777
- E-mail xwchen@dragon.nchu.edu.tw
- 相關網址 http://dfll.nchu.edu.tw/dfll/archives/1034/%e5%9c%8b%e7%ab%8b%e4%b8%ad%e8%88%88%e5%a4%a7%e5%ad%b8%e5%a4%96%e5%9c%8b%e8%aa%9e%e6%96%87%e5%ad%b8%e7%b3%bb%e5%be%b5%e8%81%98%e6%95%99%e5%b8%ab%e5%85%ac%e5%91%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