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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 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一名

更新時間:2015-12-10 10:16:52 / 張貼時間:2015-12-04 08:25:31
健諮中心
單位學務處諮商中心
1,807

國立中興大學健康及諮商中心

誠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一名

一、職稱:輔導老師

二、工作內容:

  1. 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與相關行政工作
  2. 規劃特殊教育輔導方案與活動推廣
  3. 協助健諮中心相關行政業務
  4. 其他交辦事項

三、聘僱日期:

  1. 採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2. 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

四、所需資格:

  1. 具有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特教、心理、諮商與輔導、社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2.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具有服務熱誠者,主動積極、認真負責,配合度高,自我學習能力強,具規劃、獨立作業與溝通協調能力。
  3. 具有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薪資待遇:依「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標準敘薪,以學士第1級進用。

六、經費來源:教育部定額補助款與學校相關配合款。

七、應徵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履歷表(需貼照片,內容含專長、工作經驗、工作抱負與期待)。
  2. 個人自傳。
  3. 學歷(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 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如相關專業證照、工作經驗、訓練證明等。
  5. 請另下載附件「應徵人員基本資料」doc電子檔,填妥後email至lien@dragon.nchu.edu.tw,主旨:應徵人員基本資料-○○○(您的姓名)。

八、意者請檢附上述資料,以A4規格裝訂,於1041218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至「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九、評審項目:

  1. 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2.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擇優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測驗。
  3. 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 聯絡人:林宛璉、陳怡均,04-2284024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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