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 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一名
更新時間:2015-12-10 10:16:52 /
張貼時間:2015-12-04 08:25:31
健諮中心
單位學務處諮商中心
1,807
國立中興大學健康及諮商中心
誠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一名
一、職稱:輔導老師
二、工作內容:
- 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與相關行政工作
- 規劃特殊教育輔導方案與活動推廣
- 協助健諮中心相關行政業務
- 其他交辦事項
三、聘僱日期:
- 採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得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 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
四、所需資格:
- 具有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特教、心理、諮商與輔導、社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具有服務熱誠者,主動積極、認真負責,配合度高,自我學習能力強,具規劃、獨立作業與溝通協調能力。
- 具有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薪資待遇:依「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標準敘薪,以學士第1級進用。
六、經費來源:教育部定額補助款與學校相關配合款。
七、應徵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
- 履歷表(需貼照片,內容含專長、工作經驗、工作抱負與期待)。
- 個人自傳。
- 學歷(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如相關專業證照、工作經驗、訓練證明等。
- 請另下載附件「應徵人員基本資料」doc電子檔,填妥後email至lien@dragon.nchu.edu.tw,主旨:應徵人員基本資料-○○○(您的姓名)。
八、意者請檢附上述資料,以A4規格裝訂,於104年12月18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至「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老師』。
九、評審項目:
- 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擇優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測驗。
- 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聯絡人:林宛璉、陳怡均,04-22840241*22、24
- 本訊息負責人 林宛璉
- 電話 04-22840241*22
- E-mail lien@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應徵人員基本資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