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徵 短期工讀生

更新時間:2016-09-19 09:35:01 / 張貼時間:2016-09-19 09:27:44
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單位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1,735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社會救助總清查工讀生徵才公告


一、公告期間:105年即日起至9月21日止。
二、徵才機關: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三、出缺職務:短期工讀生。
四、出缺職務數:2名。
五、工作地點:潭子區公所(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39號)。
六、工作項目:協助總清查期間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案件建檔、資
    料查調等文書處理工作。
七、工作時間及薪資:
(一)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採彈性
    上班制)。
(二)進用期程為簽約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
(三)每月薪資新臺幣  20,008 元。
八、所須資格條件:
(一)下列家庭戶內年滿16歲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學者:
    1. 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或特殊境遇家庭。
    2. 經評估符合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之弱勢家庭(請檢附祖父母、父母、本人及兄弟姊妹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及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以及前揭在學人口之蓋有105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戶內人口若有身障者,應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以供審查)。
(二)具基本電腦文書能力(word、excel)。
(三)對社會福利業務具有高度熱忱者佳。
九、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符合前列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5)年9月21日前(掛號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工讀生基本資料表(直式A4格式、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105年低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103年國稅局所得清單、學經歷證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請於履歷表內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郵寄至本所社會課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27台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39號潭子區公所社會課,聯絡電話:25331160#165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短期工讀生」,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有效。
(四)徵選方式:面試。

 

●面試、應徵時應小心謹慎,請留意下列事項。

五不為:

1、不繳款。

2、不購買。

3、不隨便簽署文件。

4、證件不離身。

5、不從事非法工作。

三必問:

1、問自己是要找一份工作還是找一個事業。

2、問明職前訓練及試用期間的薪資、勞保、健保、出缺勤等相關規定。

3、問明確實的工作性質(內勤還是外勤)及職務內容。

五必看:

1、是否為長期刊登職缺之公司。

2、是否為合法正派經營的公司。

3、待遇優厚是否優渥得不合乎常情。

4、面試是否草率輕易錄取。

5、是否潛藏求職陷阱或不法行為。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237-26
  • E-mail lgl0728@dragon.nchu.edu.tw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