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徵聘專案教師公告
一、擬聘日期:2017年8月1日起。
二、工作內容:
1. 主要教授課程:
(1) 全校共同選修之華語與英語相關語言課程(如實用華語、大一英文、及二年級以上全校共同選修之語言課程等)。
(2) 「華語教學學程」相關專業課程,如漢語語法、華語教材教法、華語教學實習、華人社會與文化等。
2. 需協助推動華語教學相關之行政業務。
三、申請資格:
具有語言學、雙語教育(華語及英語)、華語教學或英語教學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四、須繳交文件:(所有影本均請於空白處簽名)
1. 新聘教師申請書(表格如附件一)。
2. 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需核章,表格如附件二)。
3.教師證書影本(若無,可免附)
4.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5.履歷表(形式不拘)。
6.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著作(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 -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8.簡歷電子檔(如附件三)。
9.推薦信二封。
10.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申請者可檢附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榮譽證明、證照等(若無,可免附)。
六、申請者請於2016年11月4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台中市南區402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教職:華語教學」,逾期恕不受理。
※新聘教師申請書、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簡歷電子檔等附件請以光碟或隨身碟下載後存檔隨應徵資料寄出。
七、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八、聯絡人:陳筱雯助教
E-mail:xwchen@dragon.nchu.edu.tw
電 話: 04-2284-0322 # 777
傳 真: 04-2285-2903
相關連結及表格下載: http://dfll.nchu.edu.tw/dfll/
- 本訊息負責人 吳心妤
- 電話 04-22840321*775
- E-mail foreign@dragon.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