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行政辦事員(營養師)徵才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行政辦事員(營養師)徵才公告
一、 職稱及名額:本進用職稱為行政辦事員,主責工作為營養師相關業務,進用名額為1名。
二、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營養師」證書。
(二)嫻熟工作相關法規、電腦技能與公文處理能力,並熟諳學校行政程序。
(三)具認真負責與服務熱忱的工作態度、溝通協調及業務策劃能力。
(四)具健康促進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尤佳。
(六)例假日及夜間須能配合學生活動執行業務。
三、 工作項目:
(一)學校餐廳安全衛生管理及校園食材登錄相關事宜。
(二)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相關業務。
(三)提供營養評估及諮詢、營養支持、飲食指導等相關服務。
(四)執行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之健康體位教育宣導事宜。
(五)辦理食品營養健康促進講座。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面試。(必要時得辦理筆試)
五、 相關規定及待遇: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及「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辦理。
六、 聘僱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採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七、 本案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八、 應檢附資料與應徵方式:
(一)檢附資料:
1.國立中興大學營養師履歷表(附件一)。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營養師證書影本。
5.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能力證明文件或其他特殊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6.以上表件,務必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並依序整理齊全,用迴紋針/長尾夾夾在左上角。
(二)應徵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05年10月28日下午5時前將應備文件送達或寄達(以郵戳為憑)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惠蓀堂四樓健康及諮商中心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國立中興大學營養師】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2.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聯絡電話04-22840241轉分機23,張小姐。
九、如未盡事宜,悉依本校人事室「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 本訊息負責人 張小姐
- 電話 04-22840241轉23
- 相關附件 105.10.26_營養師徵才公告(校外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