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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行政辦事員(營養師)徵才公告

更新時間:2016-10-28 15:02:56 / 張貼時間:2016-10-26 15:09:41
健諮中心
單位學務處諮商中心
2,174

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行政辦事員(營養師)徵才公告

 

一、 職稱及名額:本進用職稱為行政辦事員,主責工作為營養師相關業務,進用名額為1名。

二、 資格條件:

()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營養師」證書

()嫻熟工作相關法規、電腦技能與公文處理能力,並熟諳學校行政程序。

()具認真負責與服務熱忱的工作態度、溝通協調及業務策劃能力

()具健康促進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尤佳。

()假日及夜間須能配合學生活動執行業務。

三、 工作項目:

()學校餐廳安全衛生管理及校園食材登錄相關事宜。

()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相關業務。

()提供營養評估及諮詢、營養支持、飲食指導等相關服務。

()執行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之健康體位教育宣導事宜。

()辦理食品營養健康促進講座。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評審項目:書面審查與面試。(必要時得辦理筆試)

五、 相關規定及待遇: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及「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辦理。

六、 聘僱期限:自通知到職日起採一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聘僱期限屆滿,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

七、 本案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八、 應檢附資料與應徵方式:

 ()檢附資料:

1.國立中興大學營養師履歷表(附件一)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營養師證書影本。

5.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能力證明文件或其他特殊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6.以上表件,務必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並依序整理齊全,用迴紋針/長尾夾夾在左上角。

 ()應徵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051028日下午5時前將應備文件送達或寄達(以郵戳為憑)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惠蓀堂四樓健康及諮商中心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國立中興大學營養師】及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2.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聯絡電話04-22840241轉分機23,張小姐。

 

九、如未盡事宜,悉依本校人事室「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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