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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徵聘兼任教師公告

更新時間:2016-11-17 10:30:51 / 張貼時間:2016-11-17 09:49:39
林孟賢
單位文學院
2,849

一、擬聘師資:英語、德語、韓語及越南語等兼任教師數名。

二、擬聘日期:201781日起

三、申請資格:申請人須具備以下二項資格:

        1. 碩士學位以上學歷;

                         2. 須有英語、德語、韓語或越南語等相關語文教學經驗,具教育部核發之講師級()以上教師證書者優先考慮。

四、開授課程:英文能力檢定及輔導、德文()、德文()、韓文()、越南文()(至少一門課程)

五、須繳交文件(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1.    新聘教師申請書(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2.    教師代表著作及最近七年參考著作目錄一覽表(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3.    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4.    履歷表。

5.    經歷證件影本服務證明等,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

6.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7.    著作5(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 -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已獲教育部核發之講師級以上教師證書且具2年以上教學經驗之外語教師,得免送著作。

8.    擬講授之課程大綱(表格如附件)。

六、申請者可檢附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推薦信、教師證書影本等。(如無,得免附。)

七、申請者請於20161209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台中市南區402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英語、德語、韓語或越南語兼任教職」,逾期恕不受理。

八、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否則不予退件。

九、聯絡人:廖珮真小姐

     E-mailcla@dragon.nchu.edu.tw

       話:04-2284-0313     真:04-2285-4871

相關附件:

1-1新聘申請書_106-1

1-2新聘申請書(填表說明)

2-1著作目錄一覽表_106-1

2-2著作目錄一覽表(範例)

3-1教學大綱-英檢輔導

3-2教學大綱-德文(一)

3-3教學大綱-德文(二)

3-4教學大綱-韓文(一)

3-5教學大綱-越南文(一)

  • 本訊息負責人 廖小姐
  • 電話 04-2284-0313
  • E-mail cla@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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