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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徵聘兼任教師公告

更新時間:2016-12-23 10:35:04 / 張貼時間:2016-12-23 10:32:59
林孟賢
單位文學院
2,808
一、擬聘師資:兼任教師二名。
二、擬聘日期:201781起。
三、申請資格: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二項資格:
1.    博士學位以上學歷,具有教育部頒發之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優先考慮(男性須役畢)。
2.    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及台灣與跨文化相關研究專長。
四、開授課程:「台灣電影專題」、「東亞與華文文學研究」、「台灣文學與生態批評」等至少一門課程,且講授方式須為全英語授課。
五、須繳交文件(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1.    新聘教師申請書(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2.    教師代表著作及最近七年參考著作目錄一覽表(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3.    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4.    教師證書影本
5.    履歷表
6.    經歷證件影本服務證明等,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8.    著作一式5(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9.    擬講授之課程大綱(表格如附件)。
六、申請者可檢附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無,得免附。)
七、申請者請於2017120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收」,信封外請註明「申請全英語授課之兼任教職」,逾期恕不受理。
八、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否則不予退件。
九、聯絡人:
廖珮真小姐
E-mailcla@dragon.nchu.edu.tw 
  • 本訊息負責人 廖小姐
  • 電話 04-2284-0313
  • E-mail cla@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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