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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化工系誠徵系主任

更新時間:2017-03-10 14:28:11 / 張貼時間:2017-03-10 14:21:40
化工系
單位化工系
2,759

 

國立中興大學 化學工程學系

誠徵系主任啟事

 

一、資格:

(一)本系副教授以上專任教師經本系兩名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推薦並填送推薦表。

(二)系主管候選人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 之規定候選人之資格。

(三)系主管候選人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五年於列名JCR之國際期刊發表論文(含發明專利、新品種育成、技術移轉等成果)三篇()(第一作者或通訊 作者)以上。

2.最近五年曾主持三年以上科技部研究型計畫者。

3.最近五年曾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者。

二、任期:中華民國10681日至108731日止

三、本次系主任選舉,依「國立中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主管選薦辦法」辦理。

四、推薦人填具候選人推薦表,於中華民國10647()下午5:00前寄(送)達中興大學化工系主管選薦委員會。

  國立中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主管選薦委員會    

  (推薦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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