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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徵聘專任專案教師公告

更新時間:2018-08-07 09:56:12 / 張貼時間:2018-08-07 09:45:13
林孟賢
單位文學院
3,026
一、擬聘師資:教學型專任專案教師2名。 
二、擬聘職級:講師以上。
三、聘期:2019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
四、申請資格:申請人須具備以下二項資格:
1. 碩士學位以上學歷;
2. 須有英語相關教學經驗,具教育部核發之講師級(含)以上教師證書者優先考慮。
五、工作內容:
1. 教授以下課程:大一英文課程、英語能力提升課程、英檢相關課程及全校共同英語課程等。
2. 協助本院語言中心執行教學相關計畫(推動本校大一英文分級計畫、編纂大一英文課程教材及協助其他計畫相關事宜)。
六、須繳交文件(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1.新聘申請書(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2.著作目錄一覽表(表格如附件或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
3.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4.履歷表。
5.經歷證件影本—服務證明等,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
6.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
7.著作5份(含代表著作、參考著作) -申請人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法規/教研人員/聘任升等改聘,網址:http://person.nchu.edu.tw/regulations.php)。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七、申請者可檢附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推薦信、教師證書影本等。(如無,得免附。)
八、申請者請於2018年8月28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台中市南區402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專任專案教師」,逾期恕不受理。 
九、初審合格者,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及示範教學(預計將於2018年9月下旬前舉行)。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通知。
十、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著作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否則不予退件。 
十一、聯絡人:廖珮真小姐 
     E-mail:cla@dragon.nchu.edu.tw 
     電  話:04-2284-0313   傳  真:04-2285-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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