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大電機系109「產業碩士專班」招考(在學助學金+碩士學位+就業保障)
更新時間:2020-05-27 16:47:25 /
張貼時間:2020-03-26 16:06:07
電機系
單位電機系
2,121
國立中興大學電機系109學年度產業碩士專班(秋季班)
開設班別及考試科目
產業碩士專班介紹:
『產業碩士專班』,企業主動結合學校提出之計畫。其課程內容、師資與招生對象可更為符合產業需求。由合作企業共同負擔主要培訓費用(以二年為原則),學生依一般國立研究生標準支付學雜費。畢業後有赴合作企業服務之義務,年限至少二年,服務內容依企業之相關規定辦理。
※簡章請上本校招生組網頁http://recruit.nchu.edu.tw(研究所入學)專區免費下載。
報考資格及規定
招生重要日程表
開設班別及考試科目
產業碩士專班介紹:
『產業碩士專班』,企業主動結合學校提出之計畫。其課程內容、師資與招生對象可更為符合產業需求。由合作企業共同負擔主要培訓費用(以二年為原則),學生依一般國立研究生標準支付學雜費。畢業後有赴合作企業服務之義務,年限至少二年,服務內容依企業之相關規定辦理。
※簡章請上本校招生組網頁http://recruit.nchu.edu.tw(研究所入學)專區免費下載。
班別/招生名額 | 選考科目 | 合作企業 | 備註 |
『光電半導體技術』 10名 |
基礎電子學 | 億光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 |
本專班在學人數達6~10人,每學期末,一般生每學期總成績排名前30%者,可申請助學金台幣壹萬捌仟元整。 |
報考資格及規定
一、報考資格:【應屆畢業生可考 無兵役限制】 (一)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同等學力資格之認定,請參照本簡章附錄二)。 (二)所設專班之本科系及相關系所畢業者。 「相關系所」之認定請於辦公時間內電洽招生系所(連絡電話請參閱簡章第拾肆項)。 二、持境外報考者注意事項: (一)應符合各該相關學歷採認辦法規定(如: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等)之規定。相關法規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查詢。 (二)應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參考名冊所列之境外大學校院,參考名冊請至教育部網站查閱。 (三)持境外學歷且以同等學力身分報考者,應填具持境外大學同等學力切結書(附表一),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切結書正本、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影本,以限時掛號寄至「40227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招生暨資訊組收」(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未於規定期間傳真及寄送者,以不符報考資格處理,請依本簡章附表四辦理。 (四)錄取生於入學驗證時,應繳驗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請參照本簡章「拾貳、新生報到暨繳驗證件」,未依規定繳驗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以同等學力身分報考者注意事項: (一)同等學力之資格認定,請依簡章附錄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二)同等學力報考者錄取後,所需補修之基礎學科與學分,由招生系所視實際需要自訂,列為必修,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四、僑生及外國學生不得報考本項考試,但已在臺領有居留證者,不在此限。 五、錄取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參加本項招生考試之錄取生,應於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即109年9月)註冊入學,屆時未具備入學資格或依法不能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報名考生應先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資格不符者將無法報到入學,請勿報考。大學應屆畢業生若無法於109年9月前畢業者,不得因此取消報名或申請退費,請考生於報名時審慎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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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 規 定 日 期 暨 時 間 及 資 訊 網 址 |
報名期限 | 109年5月4日9:00起至5月28日17:00止。 ※考生應先上網輸入報名資料、繳交報名費,並寄繳審查資料。 |
繳費期限 | 109年5月4日9:00起至5月28日止。 ※1.第一銀行櫃檯繳款時間至5月28日15:30止。 2.ATM繳費時間至5月28日晚上11:59止。 |
審查資料 寄繳期限 |
109年5月28日前。 郵寄者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自行送件者應於5月28日16:30前送達本校電機工程學系辦公室簽收完成。 |
上網列印准考證 | 109年6月8日起9:00起。 ※考生應自行上網列印准考證。 |
筆試 | 109年6月13日(請參閱筆試時間表)。 |
面試 | 109年6月13日 |
公告錄取名單 暨寄發成績單 |
109年6月19日 |
申請成績複查 | 109年6月30日前 ※以通信方式申請,中華郵政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新生報到 繳驗證件 |
1.報到繳驗證件日期:109年7月28日(星期二) 報到地點:本校電機大樓4樓電機工程學系辦公室(R406) 2.報到繳驗證件時間:下午14:00~16:00止。 ※錄取生皆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新生報到暨繳驗證件】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
備取生遞補截止期限 | 本校109學年度第一學期行事曆訂定之開始上課日 |
重要網址 | 1.招生資訊網:http://recruit.nchu.edu.tw 2.註冊組新生專區-產專班:http://oaa.nchu.edu.tw/zh-tw/rs-freshman 3.電機工程學系:http://www.ee.nchu.edu.tw/ |
- 本訊息負責人 洪悅真
- 電話 04-22840688轉415
- E-mail ychung@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109DM.jpg
- 相關網址 http://recruit.nchu.edu.tw/grade-exam/IRM/index-IRM.aspx?exam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