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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徵聘兼任教師公告 (設計思考)

更新時間:2024-12-30 14:55:00 / 張貼時間:2024-12-26 23:41:18
人事室
單位人事室
315
項次 內容
職位名額 兼任教師1名
擬聘等級 講師以上
聘    期 預計114年8月1或115年2月1日起聘,(一學年一聘為原則)期滿得續聘之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具備以下資格:
1.(1)具相關領域博士以上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之資訊科技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定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2)具講師以上等級之教師證書,且具相關課程教學經驗2年以上。
2.需具專長領域:設計思考、創新思維相關領域。
3.具備表達能力、班級經營能力為佳。
4.具全英語教學經驗尤佳。
工作內容 1.主授本校通識課程「設計思考」或同類型通識課程。
2.支援本校相關領域之通識課程、通識微型課程。
申請日期
  1. 申請者請於114年1月9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寄到「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兼任教職-設計思考」,逾期恕不受理。
  2. 所有文件均請同時掃描為PDF檔,編號1至11文件合併為「01-個人資料檔」,編號12至13合併為「02-著作檔案」,於截止日前寄至pylin@dragon.nchu.edu.tw,信件主旨:「應徵兼任教職-設計思考(OOO (姓名))」。
應繳資料
(請依序逐項檢齊)
各項表格與文件請分項依序備妥,編號1至6文件單面列印並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勿裝訂成冊;編號11、13-14文件雙面列印。
  1. 應繳資料檢核表1份。(如附件1)
  2. 新聘教師申請書1份。(如附件2)
  3. 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1份。(如附件3)
  4. 教師證書影本1份。(如無,可免附)
  5. 學歷證件影本1份—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6. 經歷證件影本1份—服務證明等,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 履歷表1份。
  8.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1份。
  9.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如附件4)
  10.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現職聘書影本、榮譽證明、教學績效證明文件等。(如無,可免附)
  11. 教學大綱(含教學理念、教學規劃等)。
  12. 著作檢核表1份。(如附件5)
  13. 著作1份-凡列於著作目錄一覽表之代表著作、參考著作皆須檢附,且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者證明。
  14. 曾任大學校院專兼任教師職務近3年學生教學意見評量結果。(如無,可免附)
所有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於右下角簽章確認
面    試 初審合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安排面試。未通過初審者,恕不通知。
備    註
  1. 應聘非上列開設課程及所繳證件不齊(符)者,不予審查。
  2. 未盡事宜參照「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及相關辦法辦理。
  3.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未獲選者之應徵文件於起聘日期後銷毀,欲取回原件者,僅接受附回郵信封回寄。(新徵聘教師所繳交之個人資料僅限於應聘教師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絶不轉做其他用途,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聯絡人:林沛瑩小姐  電話:(04)2284-0597轉26  E-mail: pylin@nchu.edu.tw 
地址: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綜合大樓6樓)  國立中興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 本訊息負責人 林沛瑩小姐
  • 電話 (04)2284-0597轉26
  • E-mail pyli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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