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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誠徵系主任啟事

更新時間:2025-04-16 16:49:53 / 張貼時間:2025-04-16 16:46:57
化工系
單位化工系
179

一、 資格:
       ()、本系副教授以上專任教師經本系兩名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推薦並填送推薦表。
       ()、系主任候選人著作須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所規定之候選人之資格。
       ()、系主任候選人須未曾因違反學術倫理而受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處分者。
       ()、系主任候選人應具下列條件之一並附相關資料:

                1. 最近五年於列名JCR之國際期刊發表論文(含發明專利、新品種育成、技術移轉等成果)三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以上。

                2. 最近五年曾主持三年以上國科會研究型計畫者。

                3. 最近五年曾獲校級教學或服務特優獎勵者。

二、 任期:中華民國11281日至114731日止
三、 本次系主任選舉,依「國立中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主管選薦及解聘要點」辦理。
四、 推薦人填具候選人推薦表,於中華民國112424()下午5:00前寄(送)達中興大學化工系主管選薦委員會。



  國立中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主管選薦委員會    

 

112.3.24_誠徵系主任啟事_公告PDF檔.pdf

新任主管候選人推薦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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