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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誠徵校務基金聘僱人員1人

更新時間:2008-09-15 12:03:28 / 張貼時間:2008-12-10 09:38:52
陳雪玉
單位文學院
10,641

 

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誠徵校務基金聘僱人員1

 

一、應徵資格:

  • 本案限晉用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性別:不拘。
  • 學歷:大學畢。
  • 具有下列兩項專長其ㄧ:

        1.語言專長: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複試()以上或新制托福47(紙筆型

          態托福457分、電腦型態托福137)以上或其他相當等級之英語能力

          檢測。

        2.資訊專長:資訊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資訊相關專業證照者。

  • 主動、積極、負責,配合度高,自我學習能力強,具規劃、執行與獨立作業能力,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二、工作內容:(依專長工作分配)

  • 協助院各項行政事宜。
  • 本院邁向頂尖大學及發展國際化相關計畫執行。
  • 辦理資訊相關設備規劃及購置。
  • 負責網頁更新及伺服器管理與維護。
  •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國立中興大學文學院

三、薪資待遇:

  • 參照「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聘僱人員待遇支給表」大學級辦理。

四、聘僱期限:本案採一年一聘,期滿經考評成績優異者,得以續聘。

五、應檢附資料與應徵方式:

  • 履歷(包括個人照片、自傳)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
  •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 通過相關英文檢定證明
  • 意者請將履歷及相關表件寄至402台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文學院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校務基金聘僱人員)或以e-mail傳送至本院電子郵件信箱:pocha@dragon.nchu.edu.tw,主旨請註明OOO(姓名)應徵校務基金聘僱人員。截止期限為97年12月19日(星期五)止。
  • 應徵者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定,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 聯絡人:劉杏怡(04-22840313988)。

六、如有未盡事宜,請連結查閱本校人事室「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聘僱人員進用及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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