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
政府縱容黑心商 又傳電暖袋炸傷人 手腳腹部留疤
張貼. 祕書室公關組 2008/01/28 09:19 .
20080127 /蘋果日報 /楊惠琪、鄭智仁、邱俊吉台北報導
又傳出電暖水袋爆炸案!基隆市女子陳靜芬5個月前使用電暖水袋時突然爆裂,導致她手、腳和腹部有多處灼傷,休養3個月後,最近才敢走出家門。她昨接受《蘋果》訪問說:「電暖水袋接二連三出事,政府放任黑心商品在市面流通,打算聲請國賠。」
層出不窮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昨痛批,標檢局放任黑心商品充斥市面、不積極查緝,「電暖水袋爆炸事件層出不窮,標檢局官員明顯失職。」籲消費者檢具購物收據、相關損害證明,消基會可協助聲請國賠。不過,由於陳靜芬所使用的電暖水袋是在路邊攤購買,缺乏單據,面臨求償無門。
灼傷嚴重拄杖3個月
去年從聖約翰科技大學國貿系畢業的陳靜芬(23歲),原本畢業後就開始求職,沒想到卻因電暖水袋爆炸被灼傷。她說,去年9月因經痛,拿著親戚從路邊攤買來,上面標示中國廣州製的電暖水袋想熱敷,沒想到插上插頭不久,水袋就漲得像顆圓球,躺在床上的她趕緊起身拔掉插頭,但才轉身,水袋就爆開來,裡面滾燙的液體瞬間飛濺到她的手、腳及腹部。 陳靜芬當晚急診後即被轉送三軍總醫院燒燙傷中心治療,她雙腳的小腿、大腿上方、內側、腹部、左胸和雙手都有一至二級灼傷(最嚴重為四度灼傷,傷及皮膚下骨頭與神經),住院10天後返家,出院後長達3個月都要用枴杖行走。她昨痛罵黑心商品害她求職受阻,飽嘗皮肉之苦。
標檢局稱:查不勝查
陳靜芬看到《蘋果日報》上周二報導《電暖袋爆炸毀婦容》新聞,也看到自家附近還有販賣電暖水袋,決定挺身而出以自身經驗,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並痛批政府官員「只會叫民眾不要買、不要用,卻無視充斥市面到處都買得到。」她說《蘋果》報導前,她根本不知道市面上的電暖水袋全是不合法的。 陳靜芬母親郭佛蓮心疼地說:「靜芬從小就愛漂亮,喜歡穿迷你裙和短褲,灼傷後不但留下疤痕,還一度造成她不敢洗熱水澡。」且因傷及腳踝,造成她不能久站,皮膚經常刺痛,陳靜芬則苦笑說:「只能自我安慰還好臉蛋沒受傷。」 中興大學電機系教授蔡清池表示,電暖水袋是利用加熱器通電提高袋內液體溫度,研判當時可能是因為溫度控制器故障,袋內水溫過度加熱到100℃,因水氣化產生壓力而爆炸。 標檢局局長陳介山則表示:「業者偷偷賣,真的是查不勝查。」他強調,市面上都沒有合格電暖水袋,民眾一旦發現有業者違法販售,歡迎檢舉,電話是0800-007123。至於陳小姐若要聲請國賠,該局予以尊重。 三總整形外科主治醫師陳錫根表示,每年冬天都接獲使用電暖產品的意外,如皮膚遭電暖爐烤傷等,電暖水袋爆裂較少見,他提醒民眾,若遇這類意外要秉持沖脫泡蓋送原則,先沖冷水沖到不痛為止、小心脫掉灼燙傷部位衣物,別弄破水泡、浸泡冷水10至30分鐘、用乾淨或無菌紗布等覆蓋傷口上、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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