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訊】 國內首次大陸地區高等教育學歷採認甄試即將於9月24日舉辦筆試!教育部「100年度大陸地區高等教育學歷甄試」,首屆試務工作委託國立中興大學辦理,預計將吸引許多擁有大陸地區學士、碩士與博士學位的台灣學生參與甄試,通過後可取得教育部頒發之相等學歷證明,為台灣與大陸地區高等教育自由化寫下歷史的新頁。
甄試簡章自今日(24日)起開放網路下載(網址:http://recruit.nchu.edu.tw/EMHD.htm),報名期間為8月5日至8月11日,於9月24日在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舉行筆試。
依據「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81年9月18日至99年9月3日間在大陸41所我方認可大學取得之學歷,必須再參加國內舉辦的學歷甄試,才能取得我國相等學歷證明。對大陸地區學士學歷甄試,採筆試2至3科,可於3年內重複考試至通過考上;大陸地區碩博士學歷甄試,筆試通過之後,須再審查學位論文,如審查未通過者,其學歷不予採認。
依現行法規,81年9月18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上路前,台生赴陸取得之學歷不予承認。99年9月3日陸生三法生效後,赴陸41所台灣認可之大學就讀的台生,學歷(醫事除外)我方直接採認,目前國內未開放醫事學歷採認。
興大表示,由於此為國內首次舉辦大陸地區高等教育學歷採認甄試,相關報名文件的準備十分倉促,因此已發文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入出國及移民署,請求給予急於送件審查的考生必要之協助,以免延誤報名時程,影響考生的應考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