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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從法律談色與戒

更新時間:2008-06-03 23:59:59 / 張貼時間:2008-06-03 23:59:59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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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從法律談色與戒

貼.秘書室公關組 2008/06/03 08:42:46   .

 

        成大社會科學院二日於校內國際會議廳舉辦「色與戒學術研討會」,由中正、中興等校法律專家、警界、司法界學者專家,從法律、教育、刑事等各層面發表專題演講,為台灣法律發展發聲。

     色戒題目吸引許多人興趣,其實探討的是刑法第二三五條所稱猥褻罪所規範要保護的法益內容與歧見。成大副校長馮達旋說,在心中犯罪到底算不算犯罪,引發各界爭議,社科院院長陳振宇指出,社會進步快速,許多法律規定是否符合現況,值得探討。

     中興大學財金法律學系教授、亦是台灣終止童妓協會理事長高玉泉,認為猥褻的概念並不模糊,重要的是如何認定猥褻行為,我國尺度鬆緊由法院掌控。高玉泉認為,真正的色情不難判斷,性暴力、人獸交、兒童色情、雜交等,皆是屬於猥褻,皆需受法律管制。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柯耀程說,沒人將李安的電影解釋為猥褻物品,而勞工、業務、各行各界的情慾生活卻成為猥褻,差別在於有無藝術性、醫學性、教育性;成大教研所教授趙梅如則認為,界線在於尊重與否;前新聞局長、現為東吳大學德文系教授謝志偉則不談政治改談文學,讓人相當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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