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2月10日報載本校「春假沒連周休」校方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2-02-14 14:44:30 /
張貼時間:2012-02-14 13: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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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
2012.02.14
對於聯合報2月10日報載有關本校「春假沒連周休,興大生揚言蹺課」一事,本校回應說明如下:
一、本校100學年度行事曆經100年4月13日第361次行政會議討論修正通過,並於4月28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1000067043號函同意備查。
二、101年4月4日為民族掃墓節暨兒童節放假1日,101年4月3、5日係配合本校運動會、校慶調整補休假。本次假期未與周休串連,主要考量政府機關3、5日仍為正常上班,本校連休5日恐延宕其他公務單位具時效性之來文的辦理時程,影響師生權益而作此安排。
三、有關學生於報載上之反應意見,校方虛心傾聽學生的聲音,將列為日後編列行事曆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