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
《校友》達人經驗 吳柏洲:清廉自持 將心比心
張貼.秘書室媒體公關組 2008/10/03 09:57:24 .
2008-10-03/經濟日報/E2版/就業即時通/何蕙安
25年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紀錄科兼文書科長吳柏洲,當時28歲,早上是中油的加油工、晚上是中興大學法律系夜間部的學生。他永遠記得父親跟他說:「現在法官不好考,檢察官也不好考,乾脆當書記官也不錯。」沒想到,吳柏洲真的當書記官當了一輩子。
吳柏洲原本讀中興財稅系,他笑說,因為統計跟微積分再怎麼努力都比不過班上一位女同學,所以才轉到法律系。後來,這個統計比他強的女生,變成他的太太,而他因為進入法律領域,當了書記官,現在反而是太太工作上遇到法律問題要請教他。
吳柏洲大學還沒畢業就考上執達員,畢業那年考上書記官,被分發到基隆地院,第一份薪水月薪1萬元。他印象很深刻,有一回巧遇在當計程車司機的兒時鄰居,聊到彼此的薪水,結果他被取笑了,因為這位兒時玩伴,高中都沒畢業,薪水已經有2萬元,玩伴還勸他別做了。
但吳柏洲沒有放棄,78年9月他調到行政法院審查科,至今已十年。吳柏洲說,行政法院審查科,由書記官主導,針對行政訴訟前相關單位的復查、異議或訴願程序調卷,獨立進行案件初審,挑戰性很大。也因此,89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成立前,他憑著豐富經驗,加入籌備小組,並被首任院長葉百修欽點為審查科長,現在各法院審查科都有他的弟子。
書記官全程參與審判,看過最原始的狀子跟書卷,吳柏洲總會運用念過的書,想著要怎樣判才適法妥當;如果法官的判決跟他想的不同,他會再去檢討其中的差別,這樣的訓練對他的幫助很大。
回顧23年書記官生涯,吳柏洲有不少體悟。在他還是菜鳥書記官時,曾看到一個當事人找科長問問題,但科長卻大罵「你連這也不懂,怎麼打官司!」那畫面很震撼,他想,民眾就是不懂才會進法院,是否工作幾年後都會變成這樣?
因此,他時時警剔自己對別人的態度,提醒自己不可以出現不好的言行,要將心比心;現在吳柏洲已是長官,他在打屬下考績時,也會把屬下跟訴訟當事人的應對態度、電話禮儀等列入考量範圍。
作為書記官,雖然不像司法官有那麼大的權力,但因為常有機會執行案件、接觸當事人,也容易遇到一些誘惑。令吳柏洲自豪的是他23年來始終杜絕送禮、避免讓當事人請吃飯,保持廉潔,堅持「心安理得,也很快樂」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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