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修護最高分 道路修補不滿意 路樹修剪最差勁
市府研考會調查全市六百廿五位里長的市政服務滿意度,在五大市政服務議題中,「路面修補及養護」、「行道樹修剪及養護」滿意度不及格,後者滿意度更只有四十.五%。
這項調查九月以電話進行訪問,根據調查結果,「路燈修護及養護」滿意度最高,其次依序為「公園清潔維護」與「環保市政服務」、「路面修補及養護」、「行道樹修剪及養護」。
研考會主委廖靜芝表示,對「行道樹修剪及養護」、「路面修補及養護」不滿意的原因,主要都是報請修剪速度太慢或沒有處理。 對於調查結果,建設局長沐桂新表示,路燈維修盡量做到當晚修復,公園清潔維護交由里長認養,這兩項滿意度都提升;路面修補部分,正加速辦理瀝青混凝土路面刨封,預計明年過年後或三月前可交出成績單。
沐桂新也說,行道樹修剪過去由巡查人員依里長指示辦理,修剪標準不一,且常一剪就剪一、二百棵,現在是影響交通安全與公共安全的路樹優先修剪,並委託中興大學制訂修剪規範,未來將依個案、依規範修剪,必要時派員監看,不能民眾建議修哪裡就修哪裡、修多少就修多少,至於民眾反映遮蔽廣告招牌或家戶的樹,希望在不影響安全下,讓城市有更多綠意。
市長胡志強指出,過去曾發生行道樹被水泥封住或毒死,如果民眾堅持行道樹影響住家或營業,遷移也是辦法之一,以免行道樹被破壞。
副市長徐中雄則提出新裝路燈通電問題,他說,建設局已授權區公所向台電申請,之後再補公文,但他發現執行狀況不佳。建設局表示,今年起各區公所都已獲得授權,是否落實會再詳查,除了較偏遠地區新設路燈通電可能需要三個月,一般一個月就可以。
胡志強認為,一個月太久,希望建設局研究可否一開工就申請,同時找台電商量解決辦法,別讓路燈修好兩個月才有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