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男/中華林學會理事長
關秉宗/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系主任
盧崑宗/中興大學森林系主任
范貴珠/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主任
何坤益/嘉義大學森林暨自然資源系主任
林世宗/宜蘭大學森林暨自然資源系主任
王義仲/文化大學森林系主任
行政院組織再造將林務局業務分由農業部及環境資源部掌管,撕裂原本一體的林業經營理念,我們代表森林學術暨林業界,表達反對意見,強烈要求林務局仍應歸屬農業部。
依目前規劃,林業相關業務將分成兩部分,有關經濟造林、生產、利用等與產業相關之業務,將由農業部設「林業司」負責,相關之技術研發由「林業試驗所」執行;而與產業較無關之保安造林、林政管理等林務行政及自然保育業務,將由環境資源部之「森林暨保育署」掌管,相關之研究業務由「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負責。
我們認為,森林保育與林業發展為一體兩面,將森林相關業務硬行切割,不僅不能達到事權統一之目的,反會產生治絲益棼的負面效果。就法制層面而言,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農業係指利用自然資源、農用資材及科技,從事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產製銷及休閒之事業」;森林法第一條:「為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均已明確指出森林具社會、公益及產業等綜合效益,是以森林保育與林業發展不宜劃分至不同部會。
此種以「鋸箭法」分割林業與森林保育業務的規劃究其因,乃源於將「生產」與「保育」視為「零和」與「衝突」。但是,合理永續利用才是保育的核心理念,目前林業發達且保育先進的國家,均是保育與生產並重。
近十年來,台灣的木材自給率低於百分之一,而林業仍是攸關民生的重要產業,未來在碳稅以及國際木材與相關產品貿易需符合永續認證的規範下,國內木材自給率必然逐年提高,否則逐年高價的進口木材與相關原物料,將會影響國內經濟發展。因此,未來台灣的森林資源政策,勢必要呼應全球以森林生態系經營為主軸,在永續前提下讓森林發揮實質與服務功能的思維。
若林務行政與森林保育體系納入環境資源部,而由農業部掌管經營生產,未來不僅將面臨部會特性與業務執行衝突矛盾之窘境,更可能因生產與保育政策脫節,而成為牽動國家整體政策推動之絆腳石。
全國各大學農學院森林系暨中華林學會,在這關鍵時刻提出諍言,就是不希望錯誤的政策,把林業搞得「四分五裂」。我們認為整體林業,包括林務行政與森林保育,仍應歸屬農業部。如此不僅能降低組織再造的衝擊及穩定林務人員與工作,亦方能達到森林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