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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綠地、路燈、人行道 統統可認養

更新時間:2013-03-21 10:16:27 / 張貼時間:2013-03-21 08: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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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332

   

    【興新聞】


 

綠地、路燈、人行道 統統可認養

張貼. 2013/03/21 上午 08:55:13  祕書室媒體公關組  .

 
 

                         稿源:2013/03/21/自由時報/唐在馨/台中

台中市不只公園綠地可以認養,市府新規定出爐,路燈、人行道都可以認養,縣市合併二年以來,已有多達五十八處綠地、三座公園被認養。

另,中市政府建設局委託中興大學研訂全國第一個樹木修剪監看作業要點,遴聘專業人士監看樹木修剪,建立樹木規劃與輔導修剪的機制,這項要點最快可望在今年底實施。

市府建設局副局長吳世瑋表示,過去台中市就有開放一些綠地供民眾認養,而多是建設公司或是社區,會認養綠地、人行道、行道樹等公共建設,以做整體規劃,而路燈的認養現在建設局也自己收回來,準備自做。

建設局指出,目前維護公園的掃地及剪草費用每月每坪約五元,以一個一千坪的公園來說,一年大約只要花六萬元;至於公有路燈認養,全台中市的公有路燈都可認養,每盞路燈一年一千元,目前已有幾家大型建設公司市府洽談認養大批路燈。

建設局指出,依照「台中市公有路燈管理及認養辦法」認養期間為一至三年,期滿得申請繼續認養。認養公有路燈以盞、路段或區域為單位,由認養者指定之,認養者未指定者,由建設局或區公所代為指定,但同一公有路燈,不得重複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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