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在競選時曾提出海洋政策白皮書,主張「藍色革命、海洋興國」,認為21世紀的海洋是責任,也是機會。行政院成立海洋事務推動小組,未來如何規劃設立海洋專責機關,建立統籌及協調海洋政策常設機制,將是政府組織改造的重要課題。
主持人:
聯合報副總編輯 周恆和
與談專家:
立法委員 李嘉進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江宜樺
行政院海巡署副署長 王崇儀
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所教授 宋燕輝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彭錦鵬
培養海洋觀 全面開發海洋資源
宋燕輝:海洋事務分兩類,一為涉外事務,與國家安全、戰略主權相關,如主權爭議涉及外交國安體系;二為國內海洋事務,已有專屬部門處理。要建立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應培養「愛海」觀念,保護海洋環境與資源,國家領導人、海洋業務官員都要「知海」、「用海」,永續經營利用海洋資源。
王崇儀:海巡署任務為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洋事務,但重點工作是海域執法,如查緝偷渡,另兩項權責分散在其他部門,執行上就相對需要協調聯繫,如石門鄉郵輪擱淺油汙,屬環保署的職責,海巡署僅能派遣船艦在旁掌控情勢。
要建立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無論是公部門或私領域,都應該有一份詳細描述海洋政策的「海洋地圖」,讓大家可以按圖索驥,並應由政府成立專責機關來推動海洋政策。
彭錦鵬:國內海洋事務過去不受重視,只有在農委會設立漁業署,政府體系沒有海洋事務決策機關。但舉凡國家安全、主權爭議、海洋科學、全球暖化、生態保護,海洋產業、地質研究的開發和探測,均有必要成立一專責機關來辦理,並採開放性態度作海洋研究,處理海洋事務及國際交流,做全面性版圖規劃。
李嘉進:海洋之生態、安全、繁榮好比一個三角互動關係,互相制衡,戒嚴時期海事受限制,雖保護了安全,卻阻礙繁榮;後來為經濟繁榮開發海岸,卻破壞生態。兼顧三者要拋開歷史心態,讓海洋全方位發展,執法與經濟開發並重,政府應做好海洋事務組織架構,民間則做好開發資源。
江宜樺:臺灣要成為一個海洋國家,首先必需要有一個全盤性、前瞻性的海洋政策,其次才是開發海洋產業,充分運用海洋資產,進一步地再來談海洋保育,如何永續經營海洋環境,制止破壞生態。另外,則是發展台灣的海洋文化,如何善用既有海洋生活方式及智慧,配合現代海洋觀,發展海洋教育;最後,才是海洋與高科技結合,了解運用海洋資產,保護海洋環境,鼓勵國人投入海洋科學與科技運用。
整合相關法律 釐清事務權責
宋燕輝:政府當前要務需擬訂務實的海洋政策,交付相關機關執行,加強研考追蹤,並儘速推動海洋基本法及其他相關配套法令。加強全民海洋教育,可仿效美、加、日本等國透過海洋基本法擬定海洋基本計畫,規劃海洋日、海洋週或海洋月;籌辦海洋夏令營、培訓等,落實培養國人的海洋觀。
王崇儀:目前各部會辦理海洋事務最大的問題是側重從下而上的個別需求。底下出現問題,再往上尋找答案,缺少由上而下的整體策略思考,如海上船屋被撤銷漁業執照後,漁業署要求海巡署禁止其出港,然而船籍資料並未經航政單位撤銷,海巡署沒有法源依據強制漁船不能出海。這些問題都有賴專責機關整體思考。
彭錦鵬:國人對海洋事務普遍缺乏認知,建議應先進行海洋教育,舉辦全國性的海洋政策會議,再來推動海洋基本法。21世紀海洋事務將受到重視,包含海洋生態、全球暖化、漁業資源等,喚起海洋意識遠比立即制定海洋法更重要。
李嘉進:有關漁業、交通涉外事務、環保、國土安全等海洋事務的法源依據散布在各法規中,需要海洋基本法來加以整合,並依法律定政策、編預算的程序,建立海洋事務的組織、業務、人才,使海洋事務有全方位的發展與規範。
江宜樺:行政院在不同階段,依不同需要,已陸續制定海洋政策白皮書、進而成立海洋事務推動小組,並規劃於民國一百年成立海洋專責機關,制定整體性的海洋政策推動海洋事務。至於海洋基本法,因其與其他海洋法規位階相同,難以有效解決海洋問題,正本清源的作法是建立良好的協調機制。目前跨部會協調整合機制,是由海洋推動小組負責,未來將由海洋委員會負責,以避免跨機關法案不知道誰該負責的情形發生。
區域發展平衡 深耕海洋產業
宋燕輝:海洋事務缺乏長程、全盤規劃,無法制定永續發展策略及有效執行的專責機關。未來海洋發展契機,宜研發海洋休閒觀光及開發海洋生物科技,設置海洋專責機關;將海龍王、水晶宮等傳統海洋文化意涵的故事等重新包裝行銷,成為文化創意產業。
王崇儀:喚起國人海洋意識,是當前首要之務;其次要弄清楚誰來擔綱推動整體海洋政策。海洋事務脫離不了產業與資源保護問題,簡言之,就是親海、愛海、用海,由這些角度來成立政策。
彭錦鵬:海洋事務組織要以政府角度出發,先設立專責機關,不一定是部或會。政府組織改造是讓組織精簡,新部會應具有跨領域決策的功能如文化部加上觀光。海洋事務在農委會下只有漁業署,若將農業與海洋結合成為一個部,將是可行的方式。
李嘉進:目前臺灣海洋區域發展不彰、政策不明,亟需一個專責機關推廣海洋事務並規劃海洋區塊發展,如北中南及東部海岸如何處理,將架構擴展到經濟及海洋生態安全,做整體調配。海洋事務有發展契機,如英國以海洋事務帶動整體發展成為地球村。
江宜樺:現階段海洋相關事務散在各部會,如業務牽涉其他部會時,就不知道權責單位是何機關。如海洋觀光遊憩活動與產業的推展及管理,究應屬內政部國家公園或風景區管理單位權責、或者經濟部、抑或交通部觀光局或海巡署港口安檢、海難救護單位負責?又海圖製作發布與海道水文測量涉及國家主權與國際義務之行使,目前由國防部海軍總部海軍大氣海洋局負責,如海圖出現錯誤,外國擱淺受難船隻,應究責國防部、主管國家圖輿的內政部,或交通部航政單位,即出現爭議,顯然缺乏統籌及協調單位解決問題。
成立專責機關 發揮協調功能
宋燕輝:海洋國家不見得要有海洋專責部門,個人較擔心國人對於海洋認知不夠,將無法有效推動、落實海洋事務。建議可考量整合漁業署及海巡署功能。有關專責組織之問題,我傾向以海洋委員會加上政府高層統籌機制,以利統籌制定整體之海洋政策,並有效執行。
王崇儀:海巡署原來是落實總統海洋政見的主辦機關,去年底已完成海洋部組織法草案陳報行政院。將來無論是成立海洋部或海洋委員會,重點都在於一定要務實。我們建議,如果成立海洋委員會,其主任委員要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擔任,才能有效進行跨部會的運作。
李嘉進:海洋事務牽涉到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內政關稅,如以部的型態,部長是無法處理那麼多事務,個人認為以委員會型態較佳。成立海洋專責單位,扮演監督角色,與政府各部會協調合作,並採目標管理,由院長交付任務,把組織扁平化後才能發揮海洋事務功能。
江宜樺:研考會舉辦過數場的座談會,匯集學者專家意見後,現階段以規劃成立海洋委員會為主。在海洋委員會的規劃中,我們曾經思考過如果把漁業放進海洋專責機關,但農委會就無法做到農、林、漁、牧事權統一。如果將航政、港務歸由未來海洋專責機關掌理,則恐怕割裂陸海空交通行政的一體規劃管理。由於現階段設立海洋部將切割許多部會的業務,滋生困擾,因此應先在現有基礎上,規劃將海巡署放在海洋委員會內,協助海洋委員會把視野、業務放大,再慢慢思考下一步是否發展成為海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