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新聞】
性別歧視很難看
張貼.2013/08/05 上午 08:29:15 祕書室媒體公關組 .
稿源:2013-08-03/自由時報/A21/蘇怡慈/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筆者前幾天無意中瀏覽到大X台所製播的連續劇,劇情大意為一對姊妹花,因姊姊長年不孕,婆婆基於傳宗接代的理由要求兒子娶一繼室,妹妹為了「保全家庭」,因此自願成為姊夫的「小三」;沒想到妹妹懷孕後,姊姊也接著傳出懷孕的消息,姊妹相繼產子,因無法同時照顧兩個嬰兒,而將離散多年的媽媽請回家,從此全家團圓…。劇後打出「要拆散一個家庭很容易,但一個家庭的維持需要忍耐與經營」等語。對於劇後所欲傳遞的訊息,筆者深為贊同,但對於劇情及表達家庭中「忍耐」的態度,筆者則深深不以為然。
在這個性別平等的時代,此劇對於女性形象之塑造,猶如封建時代。如女性須為「不能傳宗接代」負責,或因不能生育就應允許伴侶對於婚姻不忠(且我國對於通姦罪尚未除罪化,此劇等於鼓勵犯罪);又基於何種原因,由妹妹與姊夫的通姦行為可以「保全家庭」;又為何需要「保母」時才想原諒離家出走的媽媽,(為何祖母或是外婆理所當然地須負起當保母的責任呢?)種種荒謬情節罄竹難書。在劇中完全看不到男性須為上述理由負起任何責任,女性簡直只是男人的附屬品。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今年六月二十七日做出歷史性的判決,宣布聯邦法律中規定婚姻只能由「一男一女」構成的《婚姻保護法案》違憲。我國於一○○年六月八日公布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表示為:「實施聯合國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特制定本法。」目前民間有關於民法修正草案的連署,希望能保障非一男一女異性戀伴侶的法律權益。性別不是差異問題,而是宰制問題;平等不是相同待遇問題,而是反宰制問題。
筆者呼籲相關戲劇台,應停止此類嚴重性別歧視的戲劇製作,如此洗腦觀眾,不真,亦非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