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新聞】
查獲保育龜走私 林務局接手
張貼.2013/08/26 上午 08:39:45 祕書室媒體公關組 .
稿源:2013-08-25/中央社/林惠君
海巡署聯合查緝隊24日查獲大批烏龜走私案,林務局今天表示,經查為台灣原生種的食蛇龜與柴棺龜,後續如恢復情況良好,將儘速擇地野放,回歸原棲地。
農委會林務局表示,查獲欲走私至大陸地區的烏龜,是野生動物保育法指定公告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與柴棺龜,包括食蛇龜有1446隻、柴棺龜1180隻,總計有2626隻,並由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及生命科學系教授吳聲海團隊,辦理接收與後續健檢、安置等工作。
林務局說明,食蛇龜與柴棺龜都是台灣原生種龜類,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指定公告的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
其中食蛇龜是陸棲性,主要棲息全島淺山地區森林底層及森林邊緣。柴棺龜則為半水棲性,分布全島低海拔靠近山區或丘陵地的水塘、草澤、水庫和溼地。
林務局指出,兩者皆因棲息地被過度開發而破壞,加上近年大陸地區食用、寵物用風氣盛,造成獵捕、走私壓力大,嚴重威脅族群生存而被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林務局進一步指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違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台幣150萬罰金。
一般類野生動物也不可任意捕捉,未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最高可處30萬罰鍰。
林務局呼籲,民眾如發現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行為,可撥打林務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930、0800-057930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