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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學者:落實執法與產地標示

更新時間:2013-10-22 16:50:45 / 張貼時間:2013-10-21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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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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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


 

學者:落實執法與產地標示

張貼.2013/10/21 上午 09:59:50   祕書室媒體公關組  .

 
                                                                                                                                      

稿源:2013-10-21/聯合報/A4/侯俐安/台北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日前在立法院承諾小吃店、便當店米飯全面標示產地,卻因涉及修法,且衛福部認為無關食品安全,初步只能採取鼓勵、不強制方式。

不過,專家支持全面產地標示,台大農藝系教授郭華仁表示,台灣面對各式貿易協定要維持農業生產,第一步就是從全面標示產地做起。

郭華仁指出,標示產地來源不應從食品安全角度思考,面對自由貿易及糧食危機,除了應鼓勵地產地銷,消費者也有知的權利,政府應從地區試辦擴展到全面標示,訂出時間表正面迎戰。

長期關注台灣農業的清大榮譽退休教授彭明輝直言,混充米事件只是台灣農業「最邊緣的問題」,重要的是台灣政府要不要農業?他認為,這不僅是農業問題,更是非常嚴肅的政治問題。

彭明輝表示,糧商業者低價圍標進口米再混充販售,是農委會早已知道的事;遏止混充米標示不實無須複雜的制度,而是要落實執法與產地標示。

若沒有落實稽查,即使包裝米禁止混充,上面寫著百分之百「台灣米」,實際卻以進口米混充,讓有心購買台灣米的消費者仍有可能買到混充米。

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說,農委會應公開抽查方式,以包裝米為例,一年全國稻米產量多少,抽查比率須提升到多少,以統計學信度考量,加上季節分布,在收穫前、後,不定期在工廠及賣場抽查,建立一套能讓消費者信任的制度。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指出,過去國內已有太多經費花在不必要的補貼,農委會也應思考調整經費分配,趁機增加落實查核經費人力,減少無謂的補助,才能保障農民與消費者權益。

農經學者李武忠表示,愈來愈多小農品牌以友善土地、環境耕作,卻難以打進主流通路,政府應組織小農,並協助他們打開行銷通路,落實產地資訊公開、透明;並嚴格稽查、公布違規廠商及通路名單,讓消費者了解「一分錢一分貨」,價格也將不再受到通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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