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新聞】
擋災害三撇步 工程、避難與法令
張貼.2013/10/23 上午 09:32:49 祕書室媒體公關組 .
稿源:2013-09-06/台灣醒報/黃文瑜/台北
「土石流是台灣的『命運』,那麼懂得如何與『自然』相處,就顯得更加重要了。」中興大學農資學院院長陳樹群指出,防止土石流造成損害的方法有,建造防護工程、疏散避難,及法令禁止等三項做法。長榮大學土石流與生態保育環境教授陳獻宗強調,防護工程最好以「生態工法」。成大防災中心主任謝正倫則表示,政府在土石流好發期應設置避難所,民間也應成立自救隊,降低損失。
「傳統防止土石流,都是以高2公尺以上的攔砂壩或噴漿方式進行,不過人類的技術,終究是躲得了一時,防不了一世,只會讓自然界更加不能平衡,造成更大的耗竭。」陳獻宗表示,現在的「生態工法」較能保育生物多樣性,主要的做法須對現有生態環境有正確的認識,減少營建工程避免影響生態,並且就每個地區不同的生態、問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最好能就地取材,減少資源消耗。
「避免用混凝土、噴漿,加重土地負荷。」陳獻宗舉例,可使用「打樁編柵」工法,或是使用竹子、木頭等自然材料整治源頭防止土石流。使用碎石坡以防落石網及浮根性灌木或爬藤植物穩定山坡,而不用傳統的攔砂壩。利用大小石頭堆疊,讓石頭間的縫隙,能給小動物棲息,保持生態平衡。
謝正倫則認為,工程性的防護可事先準備,但在土石流好發的時間,要以保護居民生命財產為要務,因此各縣市政府要舉辦說明會,讓當地居民知道所處環境,在豪雨期間有所警覺。
另外,政府也應該要設置避難所,準備充足的飲水、食糧等設備,並加強通訊設施,以免與外界失聯。他也強調,居民組成自救隊,也可降低損失,因為居民最了解環境狀況及人員分佈,如果發現周遭可能有災害發生,就能相互提醒。
「政府可以透過法令,禁止人民住在危險的地區。」陳樹群說,如果政府明訂是危險山坡地,但人民硬要住,萬一土石流發生,受傷害的仍是人民,所以執法單位要嚴格執行。中研院研究員汪中和則說,土石流多是自然的,人們要學習與自然相處,可以避就盡量避,若有必要時,一定要遷村,不能與自然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