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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學者批:自經區門一開 1年農損1700億

更新時間:2014-03-14 09:52:41 / 張貼時間:2014-03-14 09: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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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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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


 

學者批:自經區門一開 1年農損1700億

張貼.2014/03/14 上午 09:22:41   祕書室媒體公關組  .

 
                                                                                                                                      

稿源:2014-03-14/自由時報/陳梅英/台北

自經區條例對台灣農業之衝擊

有利加工廠 農民、農業將重傷

雖然農委會、國發會紛誇稱自由經濟示範區中的農業加值對台灣農業有利,但學者痛批,「這根本不是農業加值,是食品加工業加值」,開放管制性農產品進入自經區,「不是對農民有利,而是對使用農產品加工的加工廠有利,農民與農業受傷害」,台灣農業部門一年產值損失將高達一千七百億元。

家住屏東萬丹、種植紅豆的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陳吉仲指出,當年台灣為了加入WTO已大幅度開放國外農產品來台,造成目前農產品逆差高達三千億元,糧食自給率下降到目前僅剩三十三%。

他說,國人消費農產品有近七成是國外進口,但在WTO架構下,許多敏感性產品,如花生及紅豆等仍有關稅配額政策保護;自經區卻允許零關稅開放更多國外農產品進口,不只農業無法加值,對社會安定、生態環境等都會造成衝擊。

他一一檢視自經區條例,指出若第三十三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與四十七條等四項條文不修改,以台灣農產品較中國及外國農產價格來的高,中國等國外農產品將大舉替代國內農產品,台灣農業部門一年產值損失將高達一千七百億元。

他舉例,國外花生每公斤出口價三十五.四元、台灣產地價四十三元;番茄進口價每公斤十四元、台灣產地價三十五元,對業者而言,當然採購國外便宜的花生與番茄。

但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堅稱,不會有一千七百億元產值損失;他也以花生醬為例,目前台灣花生醬幾乎都是進口,若開放在台灣製造,反而可創造產值與就業。

另外,自經區條例第三十三條,有關區內業者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可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且內銷在其年度銷售總額十%以內者,也免營所稅;那到底農產品加工算不算簡易加工?如果算,加工後的農產品就可享有十%內銷免十七%營所稅,那豈不將嚴重衝擊國內農產品及未進駐自經區的加工業者。

簡易加工含農產? 農委會說不清

這點,農委會主委陳保基雖多次解釋,但還是沒說清楚,簡易加工究竟有沒有包括農產品。

陳吉仲指出,要不就把簡易加工定義清楚,不然就在條文中排除農業加工,否則第四十二條與三十八條已允許管制類農工原料進到自經區,加工後若還有十%可享內銷免營所稅,將對國內農業形成不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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