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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透明」是政府的義務

更新時間:2014-03-27 09:06:49 / 張貼時間:2014-03-27 08:49:06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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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


 

「透明」是政府的義務

張貼.2014/03/27 上午 08:44:26   祕書室媒體公關組  .

 
                                                                                                                                      

稿源:2014-03-27/蘋果日報/作者:卓慧菀(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

「反黑箱服貿」運動以來,全民共同的問題是「什麼是服貿?」提出這問題並非人民不懂字面上的意義,而是缺乏充分的資訊以理解服貿的實質內容與利弊得失。在學生、社會已付出,且持續付出龐大代價的時候,政府沒有任何藉口迴避對話。

        學生反黑箱服貿因為政府在談判前未諮詢業者,簽署後未解析影響,卻欲強行通過。政府表示服貿對台灣利大於弊,不至於引起大量失業,也不損害國家安全。但人民不要僅有政府的「結論」,更要「政府得到結論的分析」。服貿是高度技術性的文件,但涉及的是人民的真實生計。政府對決策有信心,沒有道理不與人民分享得到此信心的分析,更沒道理不面對人民的提問。

           在全民都可自由閱聽的網路「服貿關鍵論壇」上,國貿局徐崇欽科長引述相關法律,詳細分析並充分回應學生的疑惑。類此政府深入、翔實的解析是社會最需要的資訊。筆者呼籲學生、公民團體及各產業公會立即就服貿的重大疑慮組成數個提問組,邀請實際參與決策或談判的政府人員應答。深入解析而非短問短答的「服貿問答論壇」是人民熱血沸騰的此刻最需要的鎮定劑。不受時間限制的線上論壇是理想的平台,但閱聽人更廣泛的電視,如公共電視「有話好說」等,有不同的傳播功效。此一論壇宜在短期內連續進行,越快越好。而且人民、媒體或政府任一方都可啟動論壇。

          人民反黑箱,反的不僅是決策前的不透明,還反決策後的缺乏審查。兩岸ECFA及服貿協議是「WTO規範下會員間依據GATT第24條及GATS第5條所簽訂的協議」,但政府定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下的協議」,若未涉及法律之修正,得在政院核定後逕送立法院備查。縱因兩岸關係特殊,政府未將兩岸經貿協議如其他FTA般視為國際條約,但因協議內容對我經濟社會影響重大,學生所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不失為一個折衷的處理方式,在實質上與條約一般接受立法院的監督審查。

           國際關係的第一堂課就是理解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狀態,沒有人負責保護你,國家要自保!居安思危因此是國家所不可或缺,也是政府執政的重大責任。新自由主義主張只要有國際機制制定規範、懲罰欺騙,即使在無政府狀態下,國家間仍可合作互利。此一學說雖然強調機制對促進合作的功能,仍未否定國家居安思危之必要。

          WTO就是這樣一個促進國際合作的機制,各國在其自由化規範下開放貿易,求取經濟利益;兩岸ECFA及服貿亦然。但中國從不隱瞞其對台灣的領土主張,一再重申統一的政策,許多台灣民眾因此憂慮服貿對台灣安全的影響。此一憂慮絕非無的放矢,政府不應嗤之以鼻。不僅要理解此一憂慮,更要提出說明,告訴人民政府對服貿的國安隱憂有何分析與因應。

        「透明」是人民反黑箱所追求的標的。不論反對或贊成服貿,民間最大的聲音是:「人民要求知道政府正代表我做什麼決策,並要求監督政府的決策」。這要求是人民的憲法權利,而回應人民是政府在憲政架構下的義務。民主是由人民作主,人民知道了,才能作主,也有權作主。

 

  人民反黑箱,反的不僅是決策前的不透明,還反決策後的缺乏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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