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2014-04-28/聯合報/A15/民意論壇/譚偉恩、蔡育岱
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助理教授(台北市)
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所副教授(高雄市)
再生能源與化石燃料或是核能最大的差別,在於它取之於可再生或二次使用的自然資源,例如:太陽能、風力、潮汐、地熱等。再生能源對地球生態的友善程度明顯高於其他能源。已有許多文獻指出,工業革命之後,人類社會開始大量使用煤炭與化石燃料,導致大氣層中二氧化碳的濃度急遽升,演變成今天的全球暖化現象。
能源是人類追求發展過程中最為核心的議題之一,如何提供人民經濟上可負擔又對環境衝擊最小的能源,是許多國家當前努力的目標。有些國家將部分生產電力的任務委由人民來做,因為一國境內可能有些區域的地理條件非常適合再生能源,當地居民除能自行生產所需的電力外,有時還可以將多餘的電力分享給鄰近或其他缺乏電力的地區。這樣的模式預估會成為本世紀能源供應的新型態。
事實上,可用能源吃緊的問題在某方面和糧荒危機相似,它們不只是生產技術面的問題,更包括了消費層面的習慣、認知與一些道德性的爭辯,例如世代正義。
再過不到四十年,地球人口將從現在的七十億增加到九十億,這意謂著能源需求在發展中國家將比現在提升三十三%,而全球能源總需求將增加至少六十%。這無疑會對地球環境構成威脅,也必然增加國際社會抑制暖化問題的難度。若要舒緩這項壓力,潔淨與再生能源的使用乃是必由之途。聯合國二○○九年開始倡議「人人皆可享有永續能源」計畫,希望促進再生能源的普及率,也期待國際社會在二○三○年以前能顯著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
不過,再生能源的發展有諸多挑戰需要克服,否則將淪於純粹理想式的藍圖。以台灣為例,從一九八八年到二○○八年,能源消費以每年五%的速率成長。二○一○年,初級能源消費明顯集中在石油與煤,其次是天然氣與核能。再生能源一直受到很大限制,且多年來沒有明顯增加。
無論核能發電的前景如何,發展再生能源都是國際社會接下來要走的路,台灣也不例外。但再生能源的發展需要相應的配套措施,單憑技術面的突破不足以竟其功。市場上的經濟誘因、賦稅系統上的支持、群眾教育的推廣等皆不可少。長遠來看,政府要鼓勵人民參與能源的生產,轉換民眾從絕對消費者的身分到相對供應者角色。當人民能夠參與其中時,便會更瞭解能源取得之不易,也會更關注各種涉及能源的公共議題,減少人民與政府間資訊不對稱現象和由此產生的誤解或歧見。
越早建構國家發展再生能源的能力,面臨的成本和挑戰就越小。核安議題發燒之際,政府和人民不妨重新檢視二○一一年公布的《新能源政策》,針對產業應如何調整能源的使用效率或是降低化石能源使用的比重,擬定適合且可行的台灣再生能源藍圖,務實地為非核家園預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