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為何釀成慘重災害?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系教授游繁結表示,主因是降雨太大,雨量超過200年暴雨頻率,這種雨量在全世界極端雨量排名是前幾名;另一重要原因是,山坡地是環境敏感地區,不適合開發、居住,但過去我們遷就現實,放任開發、居住。
這次巨大災害屬於複合型災害,豪雨先造成山坡地土石崩落、滑動,這是土石流災害;而土石流入河川,讓洪水更嚴重,結果溢堤淹沒村落,又造成河川下游的嚴重水災。
他指出,全世界高山有開發的國家,台灣並不是唯一的,高山原本不適合開發、居住的山坡地進行開發,原本應該自己要承擔該有的風險;可是在台灣,不當山坡地開發與濫墾的利益,都被開發者拿走,但災害發生卻要由政府來處理,政府救災、復建花的都是人民納稅的血汗錢,毫無道理。
政治現實下,政府無法遷村,但由於氣候變遷,讓極端值的暴雨發生頻率增多,而且雨量又一再破紀錄,治水政策該怎麼做?
游繁結認為,山坡地本應以保育為主,正本清源的方法就是政府要拿出魄力,禁止山坡地開發。但他很懷疑政府的魄力。
因政府欠缺魄力,每次災害後的檢討,都說山坡地應禁止開發、應該封山,最後卻在政治因素下退讓,「救災、復建」情況一再循環,游繁結感嘆說這是一種很諷刺的「永續利用」。
目前台灣治水多頭馬車,最上游林木歸農委會林務局管理、上游野溪治理與土石流警報歸農委會水保局管理,中央主管河川中下游河段治水歸經濟部水利署負責,非主要河川則歸各地方政府負責,經常是「各吹各調」,治水始終做不好。
前水利署長、現任經建會顧問黃金山表示,這次降雨是毀滅性的,雨量超過200 年暴雨頻率,所以這次救災後相關單位做災害檢討時,可能要政策決定:是否要提高防洪標準?
經濟部水利署長陳伸賢說,目前主要河川防洪設計標準,除大台北是200年之外,都是100年洪水頻率,如果全部要提高到200年,經費是天文數字,政府財政無法負擔,且需要徵收很多土地,實務上有困難。
黃金山說,民國85年賀伯颱風,是第一次降雨超紀錄,當時阿里山累積降雨量是1900多公釐,但這次災害降雨量高達2900多公釐,又是超紀錄;高屏溪防洪設計標準100年,這次暴雨量超過200年,如將河川防洪機準提高到200年,但明後年如果來個300年或500年暴雨量,又該怎麼辦?
黃金山指出,氣候變遷,雨量出現極端值的頻率增多,一下子雨少到要抗旱,一下子雨又多到要抗洪,我們該怎麼辦?其實春秋時代管仲已經指點答案說「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溝防省」。
他認為,國家檢討河川防洪設計標準,要衡量國力而為。一旦有了國家保護標準,如果降雨在保護標準內,就屬於人為疏失,災民可要求國賠;如果降雨超過標準,則屬天災,政府要做的就是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