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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中時社論》學術倫理不能只要求年輕人

更新時間:2007-01-17 23:59:59 / 張貼時間:2007-01-17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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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秘書室興新聞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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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


 

《中時社論》學術倫理不能只要求年輕人

發稿.2007/01/17 08:27  祕書室公關組  .

 


 

2007/01/16中國時報 A2/焦點新聞


  最近一個月發生了兩起學術抄襲事件,都對台灣學術界的國際聲望造成打擊。遺憾的是,社會似乎忽略了其重要性,而行政院國科會所表現的態度更是令人錯愕。
  我們在此先對事件原委做些整理,再分析其後果與影響。去年十二月,中興大學某教授刊於世界頂尖期刊「細胞(Cell)」的論文遭人檢舉其繪圖造假。事後,該教授辯稱繪圖是由其學生經手,且一時疏忽,並未保留圖檔。當時,國科會生物處長對記者表示:若學生做假而教授不知情,則教授不會受到處分。但此說法隨後遭國科會主委陳建仁更正。陳主委指出:不論圖檔由誰製作,「科學家都須為自己發表的論文負最終責任」,所以中興大學的教授不能以不知情而卸責。他更希望國內學者以此案作為警惕,「在學術研究上,所有細節都要非常注意」。當時,學界人士大都肯定陳建仁主委的嚴格學術標準與責任理念。

  然而事隔一個月,違反學術倫理的主角換人,當事人的態度竟然也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台大醫院內科一位醫師論文投稿到知名國際期刊「癌症(Cancer)」,被發現有部分抄襲而遭退稿,該事件醫學院內部提出檢討,而此醫師的指導教授、台大醫院副院長楊泮池院士列名通訊作者,也收到規範信函,要求「以後對論文撰寫的正確性務必更加嚴謹」。最令人驚訝的是國科會主委陳建仁也列名共同作者,而且他明白向記者表示「事前並沒有真正看過相關內容」,如果他「有機會的話,會更謹慎處理。」坦白說,我們對於陳主委的說法感到疑惑,對他一個月前後不同的責任認知感到不解,更對台灣學術倫理的危機感到憂心。

  誠然,在若干科學研究領域,許多大牌教授都擁有龐大的實驗室,在其中工作的研究生動輒數十人。實驗室中產生的研究成果,教授有其指導貢獻是理所當然,其發表著作列名為作者之一也是天經地義。但是無論如何,列名作者也必然有其界線與規範,大牌教授無論如何也不能漫無邊際地四處掛名。學術論文一經刊出,所有的列名作者當然都有學術聲望的加分作用。每增加一篇論文,都使得當事人著作目錄加長,累積其學術聲望,將來申請獎項、論升遷、甚至選院士,都是紀錄的一部分。既然著作掛名有聲望加分,則依「無功不受祿」的簡單處世道理,任何著作的掛名作者,都要以「自己對著作有貢獻、也了解自己在著作中的貢獻」為前提。我們可以理解指導教授可能不知道學生所撰寫之論文片段是否為抄自先前他人的著作,但是既然掛名共同作者,將來會得到論文最大貢獻的聲望加分,依據陳主委「科學家為自己發表的論文負責」、「所有細節都要非常注意」的說法,就不能也不該迴避責任。

  我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教授不知道貢獻何在、沒看過論文內容就同意掛名共同作者。如果只因為教授大牌、太忙、做大官,就可以在自己沒有貢獻的論文上掛名,那麼其作為就近乎學閥學霸,對學術的發展絕對是個負數。國科會陳主委承認他事前沒有看過相關內容,算是誠實的表白。但是誠實是一回事,沒有看過內容的論文能不能、該不該掛名卻是另外一回事。如今論文已經投稿、國際期刊已經發現抄襲事實、事件又已經上了重要媒體、對台灣學術界的重大傷害也已經造成。國科會與教育部是台灣處理學術最重要的兩個機關,如今,國科會主委自己是抄襲論文的共同作者,這事情不尷尬嗎?國科會要怎麼處理自己的主任委員呢?陳主委是不是該如自己所說,「為自己的論文負最終責任呢」?這個責任難道只是「有機會的話,會更謹慎處理」?

  台灣最近幾年努力地在追求學術提升,每一年都在計算SCI、EI等引用次數增加了多少,教育部與國科會每年也都砸大錢去改善研究環境。在政治混沌、經濟蕭條的情況下,似乎學術提升是台灣未來知識經濟希望之所寄。「癌症」期刊最近揭發的抄襲案,卻凸顯出國內學術圈胡亂掛名的大問題。看來,該重修學術倫理的,又豈僅是台大醫院的年輕醫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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