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江陳會將簽訂「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農委會宣稱可加速台灣農產品到對岸市場,但學者批評,談判不可能只有單方獲利,此協議等於「開後門」,讓中國農產品快速通關,擴大中國農產品來台,兩岸貿易逆差將更嚴重。
兩岸貿易逆差將更嚴重
事實上,最近中國的「重慶晚報」即報導,涪陵榨菜看好兩岸農產品檢疫協議的商機,已摩拳擦掌,準備搶攻台灣市場。根據新華社報導,福建檢驗檢疫局長高玉潮也表示:「兩岸檢驗檢疫的合作,最大限度地實現兩岸農產品的大交流、大交換。」
前農委會主委、防檢局首任局長李金龍強調,台灣從未與任何國家簽訂過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一直以來,動植物檢疫、農藥殘留分別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國際食品法典(codex)等國際規範;與中國簽訂協議,根本是為中國農產品加速通關找藉口、開後門!
農委會宣稱,簽訂協議是為去年柳丁、楊桃因農藥殘留無法進入中國解套,但李金龍認為,這是「外行人說外行話」,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意圖。就像今年初美國蘋果因「安殺番」無法進入台灣市場,衛生署修改農藥規定放行,也沒有因此簽訂合作協議,明顯是馬政府在討好中國、為中國農產品「暗度陳倉」。
中興大學名譽教授吳明敏也質疑,台灣沒幾項農產品比中國便宜,加上被中國仿冒,要打入中國市場很困難,其實兩岸農產品貿易,是「中國來的多、台灣去的少」,簽訂檢疫協議,最後的獲利者必定是中國。
吳明敏說,日本在防檢疫、農藥殘留上採取高標準,用來防堵他國農產品進入,同時保障消費者與農民。中國的標準比我國落後,兩岸檢疫標準要接軌,應採台灣的「高標準」,而非中國的「低標準」。
台灣動植物防疫檢疫發展協會理事長、台大教授楊平世也認為,簽訂協議,確實有中國農產品擴大輸入的疑慮,我國應提出談判籌碼,要求中國採購台灣農產品,以縮小貿易逆差。
事實上,去年兩岸農產品貿易逆差超過九十億元,進出口比例達三比一,今年前十一個月逆差也超過五十億元,這還不包括走私、假借第三國名義進口。
防檢局長許天來強調,雖然防檢疫須根據國際規範,但各國在項目細節並不一致,因此必須透過雙邊諮商,我國與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國也簽署防檢疫意向書。此次簽署主要就疫情相互通報、證明文件查核、不合格案件通報機制的建立,不影響我國現有機制,也不涉及開放管制的八百三十項中國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