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
不實寵物罐頭 掛牛頭賣豬肉?
張貼.秘書室媒體公關組 2009/12/18 10:17:50 .
2009/12/17/中國時報/C2/北基宜花新聞/林佩怡/台北報導
寵物牛肉罐頭沒牛肉!雞肉罐頭沒雞肉!市議員王鴻薇批評,寶路罐頭包裝涉嫌標示不實,「就像牛肉麵沒有牛肉一樣」,要求全面清查。美商瑪氏公司反駁,寵物罐頭都經許可才上市,對於不實指控,已開始蒐集事證。
市議員王鴻薇、關愛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沈容華等十六日到法務部陳情,由法務部簡任秘書呂東融出面接受。
沈容華說,今年九、十月把「寶路」「元氣」、「偉嘉」、「西莎」寵物罐頭送至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系動物產品檢測核心實驗室及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動物生理生化實驗室檢驗,結果發現寵物罐頭標示竟與實際不符。
沈容華指出,寶路九十年出產的牛肉罐頭,未驗出含牛肉成分,而是以豬肉跟羊肉來魚目混珠;另外九十六年出產的雞肉罐頭,也未驗出有雞肉成分,僅有豬跟羊肉成分。王鴻薇表示,偉嘉的海洋大餐,標示有鮪魚及鯖魚成分,卻驗出摻雜牛、豬肉;元氣牛肉罐頭也驗出豬肉成分。今年寶路的牛肉雞肉罐頭卻多出豬肉成分。
瑪氏發言人陳興雯表示,寶路罐頭來自澳洲,每年銷售十億罐以上,原廠會給台灣分公司成分表,再由同仁照實翻譯,國際大廠不可能發生標示與內容不符的情況,且產品都經許可才上市,之後才能外銷,若違反法令,主管機關早就開罰。
陳興雯進一步指出,以今年生產的寶路牛肉雞肉罐頭為例,標示成分為「精選肉類,含雞肉、牛肉、副產品」,為何遭檢驗有豬肉成分,她認為副產品含有肉粉,可能驗出粉末為其他肉類,對於指控,已開始蒐集事證,再由國外主管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長嚴一峰說,目前寵物食品尚無法令可罰,已研擬「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未來針對寵物食品衛生安全訂定檢驗標準、品質控管、廣告與食品標示、查驗處置等,若標示不實最高可處十萬罰鍰。
台北市消保官嚴浩芬表示,依消保法規定,若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財產之虞者,得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回收、銷毀產品,若執意不改善,可處六萬至一五○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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