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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陳長文糾正馬英九

更新時間:2010-07-05 23:59:59 / 張貼時間:2010-07-05 23:59:59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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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陳長文糾正馬英九

張貼.秘書室媒體公關組 2010/07/05 09:07:12   .

 

         馬英九和他的祖國簽ECFA「國內協定」,為了逃避監督,居然說應比照國對國的「國際條約」不能逐條審,被踢爆不久前台薩簽的FTA就是逐條審之後,改口說可逐條審,但不能修正,否則違反國際慣例。除王金平異議之外,反對ECFA公投的陳長文也跳出來糾正馬英九。

         他表示,不是所有國際條約都不能修正,多邊條約可修改,雙邊協議才不能改。所謂「雙邊」是兩國,而「多邊」是三國以上簽約。ECFA是「兩岸」簽署,陳的意思是比照「雙邊」國際條約,屬於不能改的一種。公開糾正馬英九和馬說ECFA比照條約,都是苦肉計,目的在讓ECFA審查快快過關。

         陳長文解釋:「在多邊條約,簽署國可以透過『保留』,在簽署、批准或加入條約時,透過單方聲明,在特定條件下,排除條約中若干條款對該國的法律效果」;但,「在雙邊條約(或稱協議等),如果單方的國會對該條約作出任何修正,就等於是否決整個條約」。

         可是這也不對,一九五四年的「美蔣協防條約」就是雙邊條約,美國參議院批准時加註,「It is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enate that nothing in the treaty shall be construed as affecting or modifying the legal status or sovereignty of the territories to which it applies本條約不得解釋為領土主權的變更」,防止該約第六條被解釋為「台澎是中華民國領土」。


         雖然如此,駐台美軍還是駐台,直到一九七九年中美建交之後才撤離,證明不因屬於雙邊條約的協防條約被加註就被否決,何況當年美軍要走中華民國還不讓走呢!可見,依照陳長文的邏輯,ECFA的內容可以修正,它的一中前提必須作廢,因當年美蔣協防條約的加註已經告訴我們,台灣不屬中華民國,而「一中」是所有問題的根源所在。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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