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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中興大學與中州技術學院21日簽訂合作協議書

更新時間:2007-06-20 23:59:59 / 張貼時間:2007-06-20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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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祕書室公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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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


 

中興大學與中州技術學院21日簽訂合作協議書

發稿.2007/06/20 16:23  祕書室公關組  .

 


 

時間:96621日(四)1500

地點:中興大學圖書館六樓第二會議室

 

為積極配合教育部鼓勵高等教育資源共享與資源整合之政策,國立中興大學、員林中州技術學院謹訂於96621日(週四)下午三時整,假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六樓第二會議室,由中興大學校長蕭介夫和中州技術學院

校長彭作奎共同簽訂合作協議書,正式啟動兩校合作交流及國內高等教育及技職體系合作新典範。歡迎蒞臨指導。

 

簽約儀程

15:00~    典禮開始
15:00~1505
  來賓介紹

15:05~15:15 中興大學校長蕭介夫致詞

15:15~15:25 中州技術學院彭作奎校長致詞

15:25~15:30 進行簽約,雙方簽字,換約。

15:30~15:35 交換紀念品

15:35~15:45 團體合照

15:45~     禮成

 

 

兩校目前規劃進行合作項目有四:

一、校際交流與學術合作

1.       雙方之教師、學生互訪。

2.       共同或輪流舉辦學術及教學研討會。

3.       指導學生進行論文專題研究。

二、教師之合聘

1.       合聘教師,須經雙方同意後,由擬合聘學校發給合聘聘書。合聘聘約以壹年為期,但經雙方同意得予續聘,每次仍以壹年為期。

2.       合聘教師仍佔主聘學校員額並支給專任待遇,其授課時數於符合主聘學校規定下,得於合聘之從聘學校授課並依其規定支給鐘點費及車馬費,惟每週至多以四小時為限。

3.       合聘教師於合聘期間所發表之研究報告及論文,如係雙方共同執行計畫之研究成果,得以合聘名義為之。

三、研究計畫與成果推展

1.       合作進行研究計畫。

2.       共同推動產學合作計畫。

3.       進行雙方同意之資源共享計畫。

4.       共同舉辦研發成果發表。

四、圖書與資訊交流

1.       交換圖書及學術資訊。

2.          電腦網路資源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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