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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興大校長蕭介夫:政府應鼓勵教育輸出

更新時間:2010-08-30 23:59:59 / 張貼時間:2010-08-30 23:59:59
單位
新聞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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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興大校長蕭介夫:政府應鼓勵教育輸出

張貼.秘書室媒體公關組 2010/08/30 15:15:34   .

 

         國立大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興大校長蕭介夫,今天在全國教育會議上呼籲政府應鼓勵教育產業輸出,並開放兩岸合作辦學,提高台灣教育的影響力。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兩岸合作辦學的資金來源須嚴格把關,慎防「五鬼搬運」掏空學校。

         針對「教育產業輸出」,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說,行政院非常重視這個議題,已組跨部會專案小組討論「高等教育輸出」。

         兩岸同為WHO會員國,教育被視為商品,須隨時啟動談判機制,是否該簽第二份ECFA、即「兩岸教育交流協議」,教育部大陸小組執秘周以順表示,第二份ECFA教育部去年已擬好,但要配合陸委會和海基會全盤規畫進入協商,希望建立架構化基制化的平台。至於具體教育協商內容,要到每年定期會議討論。

         兩岸教育合作,大陸跑得比台灣快。蕭介夫透露,大陸成立海西特區,鼓勵區內學校和台灣交流,採「先試先行」,什麼事都可以做,不像台灣有很多限制。福建省農林大學有意和中興大學簽合作辦學協議,福建省長還親到興大考察,提撥一千畝土地給農林大學,作為兩校合作辦學的共同校區,並成立研發中心,雙方不僅合作招生,也進行產學合作,興大只要出師資和教材,不必出錢,但可以平分學費收入,也有智財權保護。

         蕭介夫表示,台灣高等教育產業有成為跨國產業的實力,增加台灣教育在國際的影響力。

         今天會議的共識包括:兩岸教育交流的交流「對等尊嚴原則」,台灣學校前往大陸交流簽約時,須使用學校全銜,校名不得擅自去除「國立」或擅加「台灣」兩字。陸生來台升學,採全國聯合生為原則,也可以單獨招生,招生採申請制,含筆試、甄審、書面審查。

         另外,陸生三法通過,台灣採認大陸41所大學學歷,只有一所是大陸高等職業院校,台灣技專院校代表擔心專科學校學歷未納入採認,不利技專校院計畫開辦的「2+2學制」 (大陸2年制專科畢業,來台2年制技術系,獲得學士文憑),或「3+1學制」(大陸3年制專科畢業,來台銜接1年技術系,獲得學士文憑)。何卓飛請技專校院不要擔心,教育部已有所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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