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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環保署扭曲對國光石化評估(陳吉仲)

更新時間:2011-04-21 23:59:59 / 張貼時間:2011-04-21 23:59:59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2,703

   

【興新聞】


 

環保署扭曲對國光石化評估(陳吉仲)

張貼.秘書室媒體公關組 2011/04/21 09:15:09   .

 

國光石化案在馬英九總統南下彰化後,已引起大眾注意,而國光石化是否能通過4月21日的第五次專案小組會議更是眾所矚目。

國人和媒體將此決戰視為環境和經濟的拔河,然而身為參與環保署所謂多次「不公開的健康風險和經濟會議」以及在4月6日和14日所召開的國光石化案經濟討論會之經濟學專家,看到環保署對外不斷發出錯誤的訊息來誤導全國的民眾,我們深感痛心,認為有必要將環保署在所有經濟會議的討論內容以及環保署對外不實的報導加以澄清和說明,否則將導致此全國矚目的環評案在真相不清下做出錯誤的決策。

漠視與會專家看法

第一,在多次的「不公開的健康風險和經濟會議」中,沈世宏署長和其他的專家接受了中興大學莊秉潔教授對國光石化的健康風險評估的第一個版本,亦即在原規模下全國民眾每人的壽命會減少23天,因此經濟的健康風險外部成本即以此來評估,這是環保署多次的會議中所獲得之結論。但是環保署卻在近日先以莊秉潔教授的其他版本尚未獲得認可為由,故意扭曲我們所計算的健康風險成本是高估,這完全無視會議的結論。 第二,有關健康風險中的生命之損失,基本上分成兩個方法,一種是以人命代價的方式計算,即將國光石化每年所造成的死亡人數乘上每人的人命代價,這種估計方法常在美國等國家中使用。 另一種方法是計算餘命的代價,這種方式是在歐洲等國家使用。與會學者中央大學劉錦龍教授就提出多份資料,主張採用人命代價的方式,當場並獲得其他與會多數學者的認同,但是環保署卻漠視與會的專家之討論,直接批評我們所使用的第一種方法是錯誤的,完全不尊重會議中的經濟學專家之看法。 第三,環保署完全不懂基本的成本效益分析法,舉例而言,近日內對外宣稱要求國光石化達溫室氣體零排放,其中的方式之一是購買國外的碳權。在未購買碳權時的溫室氣體排放是計算在外部成本,若是購買碳權,則轉為廠商的內部成本,故就成本的概念而言,仍然是成本,但我們的環保署卻認為購買碳權後就不須計算在成本內。 環保署若不懂成本效益方法尚可接受,但是其不尊重會議中所做成的成本和效益之定義,甚至扭曲其定義,才是令人難以接受。舉例而言,所有經濟學者告訴環保署所謂的效益就是社會中的消費者和生產者之福利,要估計國光石化投資案的效益就是估計這些石化產品的市場之消費者剩餘和生產者剩餘因國光石化設廠後的變動。但是環保署對外用GDP(附加價值)來代表效益。

忽略海水淡化成本

第四,同樣情形發生在地層下陷的案例,環保署批評我們所計算地層下陷成本過高,認為國光石化設廠並不會造成地層下陷。這樣的說法完全不尊重李鴻源教授的專業以及經建會和監察院對雲林內陸地區地層下陷的政府報告,台塑六輕和雲林地層下陷就是一活生生的案例。 更誇張的是環保署解釋未來國光石化可能會利用海水淡化來處理,若是海水淡化,國光石化自己評估成本高達213億元至1341億元,這比地層下陷一公分的外部成本還高,環保署卻依此方式說明沒有地層下陷的外部成本,而嚴重忽略了國光石化之海水淡化成本。

總成本高於總效益
最後,我們要再次強調,依照環保署所召開的會議中之成本效益方法論,計算出國光石化每年效益為423億元至570億元,而每年的總外部成本高達724億元至924億元,這尚不包括未來關廠後的數千億之整治成本、節能減碳之成本、高鐵無法營運之成本、糧食安全之成本等成本。由於國光石化在彰化設廠的總成本高於總效益,故此投資案絕不宜通過。由於石化產業已有2000年前的依賴進口,在2000年後改變為以出口為導向,石化中下游產品平均高達七成的出口比率即是一例,但是石化產業卻大量使用了我們的能源而排放出高污染的物質,因此國光石化投資案不通過將對台灣的產業調整具有重大且正面的影響效果,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作者為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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