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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台中》砍樹再造林? 新社林地利用惹議

更新時間:2020-09-22 08:42:26 / 張貼時間:2020-09-22 08:39:44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1,569
稿源:2020-09-22/自由時報/歐素美

台中市林業生產合作社在新社區大南段8公頃餘的租地上伐木造林,引發台灣護樹團體聯盟不滿,質疑東勢林管處為收取2萬5000元的「國有林產物分收價金」而讓林農砍伐原生林;東勢林管處及興大森林學系教授王升陽則表示,林農進行合理的林業經營,並無不妥。

護樹團體:破壞生態危及國土保安

台中市林業生產合作社租地造林,因砍伐原有樹木,引發台灣護樹團體聯盟痛批,質疑東勢林管處「砍掉完整原生林再種樹叫造林?」當地山勢陡,距離新社協中街民房僅300公尺,危及國土保安,並破壞當地少見的槲樹等原有動植物生態, 簡直「腦袋開洞灌水」。

東勢林管處表示,林務局自1989年即不再新放租國有林班地,新社區大南段的私有林地及早期由國產署移轉至該處的造林承租地,共8公頃餘,承租人(16名台中市林業生產合作社社員)依約有收取地上林木的權利,依法可進行合理的林業經營,包含伐採、造林等。

林管處:非原生林 無珍稀植物

針對該案,東勢林管處除委請屏科大輔導撰擬森林經營計畫書,並辦理現地調查,並未發現珍稀植物;至於動物部分,近期也會調查並持續監測,若確認涉及瀕危動植物棲地,會予以保留。現有伐採區域既非原始林,也非環境敏感區,主要為竹類、油桐、相思樹、楠木類、殼斗科等樹種,林農伐木作為種植菇類的段木使用,一年內再復舊造林。

東勢林管處強調,林地伐採如同農作物收成,是生產循環過程,雖對現有生態造成擾動,但重新造林會逐步回復,與剷除林地移作他用的開發行為不同。

林農:分區砍伐不會土石流

台中市林業生產合作社常務理事徐炳乾表示,雜木林產值低,伐木造林每次面積不得逾2公頃,合作社將分區砍伐造林,一開始山景光禿不好看,但不會造成土石流等危害。

學者:合理林業經營無不妥

興大森林學系教授王升陽表示,不能聽到砍樹就認為不對,該處為「次生林」,並非自然生長的「原生林」,原訂目標就是生產林木,只要非保安林或原始林,在合乎經濟、效益及合理的情況下,「有效經營森林」並無不可,而槲樹主要生長在新竹沿海一帶,不會生長在新社區。
台中市林業生產合作社在新社區大南段8公頃餘的租地上伐木造林,引發台灣護樹團體質疑。東勢林管處強調,林地伐採如同農作物收成,但重新造林會逐步回復。(記者歐素美翻攝)

台中市林業生產合作社在新社區大南段8公頃餘的租地上伐木造林,引發台灣護樹團體質疑。東勢林管處強調,林地伐採如同農作物收成,但重新造林會逐步回復。(記者歐素美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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