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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組】興大與一橋大學出書 探討臺日新冠肺炎期間的法制對策

更新時間:2022-05-20 09:17:28 / 張貼時間:2022-05-18 08:34:39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秘書室媒體公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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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延燒全球,疫情防範與對策成為全世界不得不共同面對的議題。中興大學與日本一橋大學4月份共同出版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法制對策》專書,收錄去(110)年9月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與日本法律學者合辦之「2021年台日食品法暨健康法國際論壇」所發表之學術成果,邀集日臺八位學者,共同針對新冠肺炎在臺灣、日本流行期間的法制議題進行深入的討論。

該書由興大法律專業學院李惠宗院長與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主編,李惠宗院長以「健康權保護」的觀點出發,採取擔保國家理論,對臺灣疫苗政策及執行上,提出政策面的思維;林昱梅教授則從臺灣2004年的SARS的歷史經驗,看到了「政府防疫組織的法制變革」及2020年衛服部超前部署的資糧;陳俊偉副教授則處理了臺灣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制訂或運用的「防疫刑法」體制,並對風險刑法的正當性危機提出實質的改善方案;彰化師範大學魏培軒助理教授以德國公法學家Carl Schmitt名言:「正常的事物無法證明什麼,只有例外始能證明一切」做開展,就新冠肺炎的緊急事態下,指出傳統公法學應有如何的因應。

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以「日本的傳染病法、新特措法、預防接種法在基本人權的保障」為題,展開相關法制歷史開展,並以科學專業因應在法律上論理基礎探討;立命館大學田中良弘教授以「日本新冠狀肺炎對策」的傳染病法及特別措施法為主軸,以行政法的實效性,檢討日本政府所實施的各種Covid-19的對策;一橋大學土井翼准教授則闡述了日本相關法令,使讀者一窺日本傳染病法制,並指出日本對於新冠肺炎對策在傳染病法制實務上的相關特徵;日本久留米大學周蒨准教授鳥瞰了日本傳染病法制的框架,並分析「新冠肺炎防疫對策」。

李惠宗教授表示,兩校透過此專書的合作,希冀強化在疫情下法制對策的完善,並得以見證興大法律專業學院的研究能量。Covid-19終會過去,但法制必須前進,藉由各篇論文的發表,兩國學者各別表達出疫情流行期間的法學觀點,也可以看出日本及臺灣對疫情因應的不同策略及法制變革。感謝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領導的團隊,未來也將繼續加強兩國的學術交流,並促進兩國法制的互相觀摩。兩校團隊並預定於今年8月繼續舉辦2022年「台日健康與環境法」線上論壇,並準備共同出版專書以呈現論壇成果。



興大與一橋大學出書 探討臺日新冠肺炎期間的法制對策

稿源:2022-05-18/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新冠肺炎防範與對策成為全世界共同面對的議題。中興大學與日本一橋大學共同出版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法制對策》專書,收錄「2021年臺日食品法暨健康法國際論壇」所發表之學術成果。

該書由興大法律專業學院李惠宗院長與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主編,李惠宗院長以「健康權保護」的觀點出發,採取擔保國家理論,對臺灣疫苗政策及執行上,提出政策面的思維;林昱梅教授則從臺灣2004年的SARS的歷史經驗,看到了「政府防疫組織的法制變革」及2020年衛服部超前部署的資糧;陳俊偉副教授則處理了臺灣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制訂或運用的「防疫刑法」體制,並對風險刑法的正當性危機提出實質的改善方案;彰化師範大學魏培軒助理教授以德國公法學家Carl Schmitt名言:「正常的事物無法證明什麼,只有例外始能證明一切」做開展,就新冠肺炎的緊急事態下,指出傳統公法學應有如何的因應。

李惠宗教授表示,兩校透過此專書的合作,希冀強化在疫情下法制對策的完善,並得以見證興大法律專業學院的研究能量。Covid-19終會過去,但法制必須前進,藉由各篇論文的發表,兩國學者各別表達出疫情流行期間的法學觀點,也可以看出日本及臺灣對疫情因應的不同策略及法制變革。感謝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領導的團隊,未來也將繼續加強兩國的學術交流,並促進兩國法制的互相觀摩。兩校團隊並預定於今年8月繼續舉辦2022年「臺日健康與環境法」線上論壇,並準備共同出版專書以呈現論壇成果。



興大與一橋大學出書 探討臺日疫情法制對策

稿源:2022-05-18/中廣新聞網/寇世菁

新冠肺炎全球延燒,疫情防範與對策成為全世界共同面對的議題。興大與日本一橋大學4月份共同出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法制對策)專書,收錄去年興大法律專業學院與日本法律學者合辦(2021年台日食品法暨健康法國際論壇)所發表的學術成果,邀集日臺八位學者,針對新冠肺炎在臺、日流行期間的法制議題進行深入討論。

該書由興大法律專業學院李惠宗院長與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主編,李惠宗院長以(健康權保護)的觀點出發,採取擔保國家理論,對臺灣疫苗政策及執行上,提出政策面的思維;林昱梅教授從臺灣2004年的SARS的歷史經驗,看到了(政府防疫組織的法制變革)及2020年衛服部超前部署的資糧;陳俊偉副教授則處理臺灣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制訂或運用的(防疫刑法)體制,並對風險刑法的正當性危機提出實質的改善方案;彰化師範大學魏培軒助理教授以德國公法學家Carl Schmitt名言:正常的事物無法證明什麼,只有例外始能證明一切,做開展,就新冠肺炎的緊急事態下,指出傳統公法學應有如何的因應。

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以(日本的傳染病法、新特措法、預防接種法在基本人權的保障)為題,展開相關法制歷史開展,並以科學專業因應在法律上論理基礎探討;立命館大學田中良弘教授以(日本新冠狀肺炎對策)的傳染病法及特別措施法為主軸,以行政法的實效性,檢討日本政府所實施的各種Covid-19的對策;一橋大學土井翼准教授則闡述了日本相關法令,使讀者一窺日本傳染病法制,並指出日本對於新冠肺炎對策在傳染病法制實務上的相關特徵;日本久留米大學周蒨准教授鳥瞰日本傳染病法制的框架,並分析(新冠肺炎防疫對策)。

李惠宗教授表示,兩校透過此專書合作,希望強化疫情下法制對策的完善,並見證興大法律專業學院的研究能量。Covid-19終會過去,但法制必須前進,藉由各篇論文的發表,兩國學者各別表達出疫情流行期間的法學觀點,也可以看出日本及臺灣對疫情因應的不同策略及法制變革。感謝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領導的團隊,未來也將繼續加強兩國的學術交流,並促進兩國法制的互相觀摩。兩校團隊並預定於今年8月繼續舉辦2022年(台日健康與環境法)線上論壇,並準備共同出版專書以呈現論壇成果。



台日大學合作專書 探討疫情下法制對策

稿源:2022-05-18/中央廣播電臺/陳國維

面對全球疫情,台灣的中興大學與日本的一橋大學共同出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法制對策》專書,除了收錄去年9月在「台日食品法暨健康法國際論壇」所發表的論文學術成果,也邀集台、日8位學者,共同針對新冠肺炎在兩國流行期間的法制議題進行探討。

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林昱梅表示,疫情終究會過去,但法律制度必須前進,兩國學者在書中表達相關法學觀點,也可看出各自因應疫情的不同策略及法制變革。

林昱梅:『(原音)非常感謝中興大學李惠宗教授與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領導的研究團隊,帶動了兩國健康法制的合作契機,中興大學與日本一橋大學兩校的研究團隊,預訂於今年8月繼續舉辦2022年「台日健康與環境法」線上論壇,未來中興大學將會繼續加強台灣與日本方面的國際學術合作,並促進兩國法制的互相觀摩與交流。』



興大與一橋大學出書 探討臺日新冠肺炎期間的法制對策

稿源:2022-05-19/大成報/蕭宇廷

新冠肺炎延燒全球,疫情防範與對策成為全世界不得不共同面對的議題。中興大學與日本一橋大學4月份共同出版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法制對策》專書,收錄去(110)年9月興大法律專業學院與日本法律學者合辦的「2021年臺日食品法暨健康法國際論壇」所發表的學術成果,邀集日臺8位學者,共同針對新冠肺炎在臺灣、日本流行期間的法制議題進行深入的討論。

該書由興大法律專業學院院長李惠宗與日本一橋大學教授下山憲治主編,李惠宗以「健康權保護」的觀點出發,採取擔保國家理論,對臺灣疫苗政策及執行上,提出政策面的思維;教授林昱梅從臺灣2004年SARS的歷史經驗,看到了「政府防疫組織的法制變革」及2020年衛服部超前部署的資糧。

副教授陳俊偉處理了臺灣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制訂或運用的「防疫刑法」體制,並對風險刑法的正當性危機提出實質的改善方案;彰化師範大學助理教授魏培軒,則以德國公法學家Carl Schmitt名言:「正常的事物無法證明什麼,只有例外始能證明一切」做開展,就新冠肺炎的緊急事態下,指出傳統公法學應有如何的因應。

而下山憲治以「日本的傳染病法、新特措法、預防接種法在基本人權的保障」為題,展開相關法制歷史,並以科學專業因應在法律上論理基礎探討;立命館大學教授田中良弘以「日本新冠狀肺炎對策」的傳染病法及特別措施法為主軸,以行政法的實效性,檢討日本政府所實施的各種Covid-19的對策。

此外,一橋大學教授土井翼准,更闡述了日本相關法令,使讀者一窺日本傳染病法制,並指出日本對於新冠肺炎對策在傳染病法制實務上的相關特徵;日本久留米大學教授周蒨准也鳥瞰了日本傳染病法制的框架,並分析「新冠肺炎防疫對策」。

李惠宗表示,兩校透過該專書的合作,希望強化在疫情下法制對策的完善,並得以見證興大法律專業學院的研究能量。Covid-19終會過去,但法制必須前進,藉由各篇論文的發表,兩國學者各別表達出疫情流行期間的法學觀點,也可以看出日本及臺灣對疫情因應的不同策略及法制變革。

興大感謝下山憲治領導的團隊,未來也將繼續加強兩國的學術交流,同時促進兩國法制的互相觀摩。兩校團隊並預定於今年8月繼續舉辦2022年「臺日健康與環境法」線上論壇,且準備共同出版專書以呈現論壇成果。



興大與一橋大學出書 探討臺日新冠肺炎期間的法制對策

稿源:2022-05-19/中央社

新冠肺炎延燒全球,疫情防範與對策成為全世界不得不共同面對的議題。中興大學與日本一橋大學4月份共同出版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法制對策》專書,收錄去(110)年9月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與日本法律學者合辦之「2021年台日食品法暨健康法國際論壇」所發表之學術成果,邀集日臺八位學者,共同針對新冠肺炎在臺灣、日本流行期間的法制議題進行深入的討論。

該書由興大法律專業學院李惠宗院長與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主編,李惠宗院長以「健康權保護」的觀點出發,採取擔保國家理論,對臺灣疫苗政策及執行上,提出政策面的思維;林昱梅教授則從臺灣2004年的SARS的歷史經驗,看到了「政府防疫組織的法制變革」及2020年衛服部超前部署的資糧;陳俊偉副教授則處理了臺灣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制訂或運用的「防疫刑法」體制,並對風險刑法的正當性危機提出實質的改善方案;彰化師範大學魏培軒助理教授以德國公法學家Carl Schmitt名言:「正常的事物無法證明什麼,只有例外始能證明一切」做開展,就新冠肺炎的緊急事態下,指出傳統公法學應有如何的因應。

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以「日本的傳染病法、新特措法、預防接種法在基本人權的保障」為題,展開相關法制歷史開展,並以科學專業因應在法律上論理基礎探討;立命館大學田中良弘教授以「日本新冠狀肺炎對策」的傳染病法及特別措施法為主軸,以行政法的實效性,檢討日本政府所實施的各種Covid-19的對策;一橋大學土井翼准教授則闡述了日本相關法令,使讀者一窺日本傳染病法制,並指出日本對於新冠肺炎對策在傳染病法制實務上的相關特徵;日本久留米大學周蒨准教授鳥瞰了日本傳染病法制的框架,並分析「新冠肺炎防疫對策」。

李惠宗教授表示,兩校透過此專書的合作,希冀強化在疫情下法制對策的完善,並得以見證興大法律專業學院的研究能量。Covid-19終會過去,但法制必須前進,藉由各篇論文的發表,兩國學者各別表達出疫情流行期間的法學觀點,也可以看出日本及臺灣對疫情因應的不同策略及法制變革。感謝日本一橋大學下山憲治教授領導的團隊,未來也將繼續加強兩國的學術交流,並促進兩國法制的互相觀摩。兩校團隊並預定於今年8月繼續舉辦2022年「台日健康與環境法」線上論壇,並準備共同出版專書以呈現論壇成果。
中興大學與日本一橋大學4月份共同出版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法制對策》專書

中興大學與日本一橋大學4月份共同出版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間的法制對策》專書

右至左:興大法律系林昱梅教授、興大法律專業學院李惠宗院長、興大薛富盛校長、宋振銘研發長

右至左:興大法律系林昱梅教授、興大法律專業學院李惠宗院長、興大薛富盛校長、宋振銘研發長

右至左:興大薛富盛校長、興大法律專業學院李惠宗院長、法律系林昱梅教授、宋振銘研發長

右至左:興大薛富盛校長、興大法律專業學院李惠宗院長、法律系林昱梅教授、宋振銘研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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