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客座總編輯|國立中興大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特聘教授謝昌衛 完整技術體系支援 初級加工助小農加值成功
更新時間:2022-12-16 09:16:51 /
張貼時間:2022-12-16 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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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農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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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2022-12-15/豐年雜誌/口述-謝昌衛/採訪整理-葉小慧/攝影-吳尚鴻
產初級加工制度上路至今2年半,回過頭來看為何要設立初級加工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推動外銷、加工、內銷「三支箭」,解決農產品產銷失調問題,生鮮產品除了內銷或外銷,更透過加工協調農民生產,延長產品賞味期與價值保存期限。同時農產加工品要上市到通路上,若無工廠登記就無法上市,因此國家利用政府的力量,提供了初級加工場登記證。
設立專章提供合法場證 銜接市場通路
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其實就是工廠登記證,既有了上通路市場的機會,同時變成合法的工廠,只要取得初級加工場登記,其農產加工品就有上架通路販售資格。申請人須為農民或農民團體,已有合法「農糧產品加工室」者,可直接向縣政府申請初級加工場場證;未有「農糧產品加工室」者,先至公所取得農地的容許使用,接著比照衛福部衛生標準蓋合法的加工室,再向縣政府登記取得初級加工場場證。加工室室內面積以200平方公尺(約60坪)為限(冷鏈及囤貨區域不在此限)。與食藥署、經濟部工業局有所區隔,一般食品加工「廠」是工廠的廠,初級加工「場」的場是場所的場。
農委會是臺灣主管農業單位,主管食品的單位是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依據食品相關法規,任何食品都須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基本規定,工廠就是要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在這個原則下,農產初級加工場雖設立專章特別配合,但也必須符合GHP,當農產初級加工產品想上通路,競爭對手仍是一般工廠。
初級加工場目前法規正面表列所適用的農糧加工品項,可分類別為「乾燥」、「粉碎」、「碾製」和「焙炒」等四大類初級加工範疇,須有加工原料為國產的證明,採用國產溯源「三章一Q」的農產品。有取得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或有機加工驗證者不在此四類限制中,不在表列項目者亦可向農委會提出審查申請。所謂產銷履歷,以鳳梨釋迦為例,即使果品有產銷履歷,加工場所若無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所加工產品不能標示產銷履歷。
從永續經營的角度思考,從事農產初級加工,產品要有競爭力才行,沒有競爭力的產品,即使有上市的規模,也難以成為消費者的選擇,消費者甚至更傾向大型工廠的產品,因為給人較安心的保障;如果沒有競爭力,放幾個月都賣不出去,本來只是賠原料的錢,現在連時間、設備、攤提、加工和包材都損失了。因此雖是初級加工場,希望透過制度、管理與教育,能讓初級加工場具有跟大廠一樣的品質。
永續經營須看競爭力 一條鞭式輔導網路支持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最重要的是教育。如果農民或農民團體要設立初級加工場,必須通過農委會農糧署(簡稱農糧署)委辦如食品工業研究所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40小時以上,取得各科目所定及格證書,才有申請的資格。
其次是用好的原料,一定要以有機驗證或產銷履歷為主。大廠買原料都是經過檢驗篩選,因為可能來自四面八方,勢必哪邊便宜往哪邊收,選擇價格有競爭力的原料;小農沒有這個能力,更要選擇好的且國家標準驗證過的原料,對民眾相對安全較無風險,即使原料價格上沒那麼有競爭力,卻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所以從原料開始就要更好、更安全的原料。
再來是更安全的製程。一般的食品加工廠原則上只要符合食安,什麼都可以生產,初級加工場不行,目前限定4種。這4種很多人本來就在做,但既然要取得食藥署同意,一定要從最安全的開始,例如做果醬,目前並不允許,是怕食藥署與一般食品工廠反彈,不過未來勢必會逐步開放。
接下來就是透過輔導的力量。中央單位由農委會科技處提供許多輔導計畫,主要由農業科技研究院(簡稱農科院)承接,成立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並執行3個重要政策。一是盤點各地的初級加工場與打樣中心資訊,讓農民能就近取得資源;二是讓農民享有一條鞭的服務,設立初級加工場或法規問題都可以協助;三是提供行銷資源,包括協助製作公版包裝,甚至協助做完包裝包材,同時輔導需要媒合通路的農民。農民最受益的是包裝,因為服務中心的公版包裝,設計是國家出錢幫忙加值,申請使用將部分免費,超過定量再做收費動作;在協助媒合通路同時,也辦理多個展售會活動,讓合法申請通過的初級加工場參加。
農科院的政策使命是促成更多家初級加工場的成立,同時讓農民產品賣得更好,為此農科院第一步先成立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簡稱整合中心),提供農民一站式諮詢服務,一條龍輔導措施包括整合諮詢、打樣輔導、試量產、公版包裝服務等,以提高地方農作物價值。整合中心沒有專門的技術人員,是專門派案的單位,等於一個operator(總機),除了收集農民的問題,也在法規釋疑上提出協助,最主要的工作是媒合與提供一條鞭的協助,就農民所提問題的需求建議適合技術的單位,在此同時,更大的政策使命是整合所有人的績效以及輔導上市通路部分。
整合中心在技術層面上,透過搭配學校與農場試所單位,目前已有16家成員,再以學校為核心整合出北、中、南、東4個區域聯盟。如中興大學與農業試驗所、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茶業改良場和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共同成立中區聯盟,透過區域性的協調,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區域聯盟或整合中心均屬於虛擬的編制,區域聯盟的重點在於滾動式的學習,補足彼此資源上的差異,不似學校是一個實體,但能實現截長補短的好處,透過每個單位的專長,當自己能力不足或案件太多,可請求對方協助,且地區就近,整合方面較容易做協調,能定時開會進行動態修正,其次是基於對彼此的熟悉度互相介紹,如:火龍果的問題可請教臺中場,遇到菇菌的問題就找農試所,紅棗問題可以詢問苗栗場。
區域聯盟是一個滾動機制,會定時做資源教育平臺,有聯合授課。許多農改場開的課程,個別能教的農民可能不多,若聯盟內5個單位互相上課與支援,有效運用這些行政資源,並非由誰負責主導,而是通力合作,就過程遇到的問題討論再做解釋。
競爭都在商業場上 企業化思維才能錢滾錢
個人實務輔導上,常常遇到兩個問題,一是法規問題,農民都會問「我們到底可不可以做?」法規問題多涉及農民本身專業知識、包裝法規了解上的相對薄弱。一個食品完整包裝必須有營養標示、商品結構、宣告過敏原等,大部分沒做食品的人通常都不懂。輔導過程中也發現,農民雖然上過食品法規的課程,可是沒真的被罰過,講100遍也沒用,因此經常在擔任審核或評估時,看到農民產品不合乎包裝規定。
其次是農民對生產設備的採購,以及量產的規畫上較缺乏概念。農民有生產技術,清楚知道1分地可以種出多少稻米,但加工場產能要多大,需要什麼生產設備與製程,除了原料是自己的,過程中是要直接賣原料,還是做成加工品,又有多少要做成加工品?如:今年芒果特別貴,根本沒有量,生吃都不夠了,不可能再做加工,但萬一碰到盛產,生產規模又太小,的確會讓農民感到困惑。
回到初級加工場的設計,其實是鼓勵一部分做出自己品牌,更大量或更有效地讓他的農產品轉移到更高價的地方,一部分可做為中大企業末端原料的前處理場。例如加工場做成果乾後,交由更下游的大型工廠再加工成更精緻的產品。這是一種獲利模式,而且量可能更多。最主要的思考邏輯,在於如何讓初級加工場的業者賺到錢。
只是任何商業行為會不會賺錢?永遠沒有解方;就像如果投資股票一定賺,那誰在賠?因此還是回到農民本身,必須自己不斷滾動式學習,扭轉用勞力獲取利潤的習慣,學習生意人的思考模式,並體認到做任何改變就是一種冒險,國家提供的是一個機會,讓農民更合理地評估產品和通路適不適合。
綜合以上,國家一直說要攻擊型的農業,要先定位什麼東西具有攻擊力,具有攻擊力的農業,本身要回到品種權,或是有特殊的加工技術。農產加工就是利用科技包裝,做出不一樣的東西來,而加工當然希望原料好,有特色之後更加強化,通過產製程安全的方法達成一定的規模。
初級加工場成立以後,如何讓農業產銷問題獲得解決,目前還在逐漸發酵中。我看到很多人逐步努力,特別是現在很多農民從科技業轉換跑道,或是以年輕人身分投入,這些人本來就願意轉型,相對好教育。有些初級加工場已經做得很好,如花蓮曾吉生經營的「淺草堂有機農產加工室」,是比較指標性的案件;屏東經營牛蒡產業的「大力蔘農產加工場」也有不錯的產業規模。
農產初級加工場的政策走了這麼久,終於走到專法,在臺灣其實是萌芽期,如何努力縮短萌芽期,擴大成長期,唯有穩定行銷和穩定媒合,才能讓這制度可長可久。
產初級加工制度上路至今2年半,回過頭來看為何要設立初級加工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推動外銷、加工、內銷「三支箭」,解決農產品產銷失調問題,生鮮產品除了內銷或外銷,更透過加工協調農民生產,延長產品賞味期與價值保存期限。同時農產加工品要上市到通路上,若無工廠登記就無法上市,因此國家利用政府的力量,提供了初級加工場登記證。
設立專章提供合法場證 銜接市場通路
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其實就是工廠登記證,既有了上通路市場的機會,同時變成合法的工廠,只要取得初級加工場登記,其農產加工品就有上架通路販售資格。申請人須為農民或農民團體,已有合法「農糧產品加工室」者,可直接向縣政府申請初級加工場場證;未有「農糧產品加工室」者,先至公所取得農地的容許使用,接著比照衛福部衛生標準蓋合法的加工室,再向縣政府登記取得初級加工場場證。加工室室內面積以200平方公尺(約60坪)為限(冷鏈及囤貨區域不在此限)。與食藥署、經濟部工業局有所區隔,一般食品加工「廠」是工廠的廠,初級加工「場」的場是場所的場。
農委會是臺灣主管農業單位,主管食品的單位是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依據食品相關法規,任何食品都須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基本規定,工廠就是要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在這個原則下,農產初級加工場雖設立專章特別配合,但也必須符合GHP,當農產初級加工產品想上通路,競爭對手仍是一般工廠。
初級加工場目前法規正面表列所適用的農糧加工品項,可分類別為「乾燥」、「粉碎」、「碾製」和「焙炒」等四大類初級加工範疇,須有加工原料為國產的證明,採用國產溯源「三章一Q」的農產品。有取得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或有機加工驗證者不在此四類限制中,不在表列項目者亦可向農委會提出審查申請。所謂產銷履歷,以鳳梨釋迦為例,即使果品有產銷履歷,加工場所若無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所加工產品不能標示產銷履歷。
從永續經營的角度思考,從事農產初級加工,產品要有競爭力才行,沒有競爭力的產品,即使有上市的規模,也難以成為消費者的選擇,消費者甚至更傾向大型工廠的產品,因為給人較安心的保障;如果沒有競爭力,放幾個月都賣不出去,本來只是賠原料的錢,現在連時間、設備、攤提、加工和包材都損失了。因此雖是初級加工場,希望透過制度、管理與教育,能讓初級加工場具有跟大廠一樣的品質。
永續經營須看競爭力 一條鞭式輔導網路支持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最重要的是教育。如果農民或農民團體要設立初級加工場,必須通過農委會農糧署(簡稱農糧署)委辦如食品工業研究所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40小時以上,取得各科目所定及格證書,才有申請的資格。
其次是用好的原料,一定要以有機驗證或產銷履歷為主。大廠買原料都是經過檢驗篩選,因為可能來自四面八方,勢必哪邊便宜往哪邊收,選擇價格有競爭力的原料;小農沒有這個能力,更要選擇好的且國家標準驗證過的原料,對民眾相對安全較無風險,即使原料價格上沒那麼有競爭力,卻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所以從原料開始就要更好、更安全的原料。
再來是更安全的製程。一般的食品加工廠原則上只要符合食安,什麼都可以生產,初級加工場不行,目前限定4種。這4種很多人本來就在做,但既然要取得食藥署同意,一定要從最安全的開始,例如做果醬,目前並不允許,是怕食藥署與一般食品工廠反彈,不過未來勢必會逐步開放。
接下來就是透過輔導的力量。中央單位由農委會科技處提供許多輔導計畫,主要由農業科技研究院(簡稱農科院)承接,成立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並執行3個重要政策。一是盤點各地的初級加工場與打樣中心資訊,讓農民能就近取得資源;二是讓農民享有一條鞭的服務,設立初級加工場或法規問題都可以協助;三是提供行銷資源,包括協助製作公版包裝,甚至協助做完包裝包材,同時輔導需要媒合通路的農民。農民最受益的是包裝,因為服務中心的公版包裝,設計是國家出錢幫忙加值,申請使用將部分免費,超過定量再做收費動作;在協助媒合通路同時,也辦理多個展售會活動,讓合法申請通過的初級加工場參加。
農科院的政策使命是促成更多家初級加工場的成立,同時讓農民產品賣得更好,為此農科院第一步先成立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簡稱整合中心),提供農民一站式諮詢服務,一條龍輔導措施包括整合諮詢、打樣輔導、試量產、公版包裝服務等,以提高地方農作物價值。整合中心沒有專門的技術人員,是專門派案的單位,等於一個operator(總機),除了收集農民的問題,也在法規釋疑上提出協助,最主要的工作是媒合與提供一條鞭的協助,就農民所提問題的需求建議適合技術的單位,在此同時,更大的政策使命是整合所有人的績效以及輔導上市通路部分。
整合中心在技術層面上,透過搭配學校與農場試所單位,目前已有16家成員,再以學校為核心整合出北、中、南、東4個區域聯盟。如中興大學與農業試驗所、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茶業改良場和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共同成立中區聯盟,透過區域性的協調,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區域聯盟或整合中心均屬於虛擬的編制,區域聯盟的重點在於滾動式的學習,補足彼此資源上的差異,不似學校是一個實體,但能實現截長補短的好處,透過每個單位的專長,當自己能力不足或案件太多,可請求對方協助,且地區就近,整合方面較容易做協調,能定時開會進行動態修正,其次是基於對彼此的熟悉度互相介紹,如:火龍果的問題可請教臺中場,遇到菇菌的問題就找農試所,紅棗問題可以詢問苗栗場。
區域聯盟是一個滾動機制,會定時做資源教育平臺,有聯合授課。許多農改場開的課程,個別能教的農民可能不多,若聯盟內5個單位互相上課與支援,有效運用這些行政資源,並非由誰負責主導,而是通力合作,就過程遇到的問題討論再做解釋。
競爭都在商業場上 企業化思維才能錢滾錢
個人實務輔導上,常常遇到兩個問題,一是法規問題,農民都會問「我們到底可不可以做?」法規問題多涉及農民本身專業知識、包裝法規了解上的相對薄弱。一個食品完整包裝必須有營養標示、商品結構、宣告過敏原等,大部分沒做食品的人通常都不懂。輔導過程中也發現,農民雖然上過食品法規的課程,可是沒真的被罰過,講100遍也沒用,因此經常在擔任審核或評估時,看到農民產品不合乎包裝規定。
其次是農民對生產設備的採購,以及量產的規畫上較缺乏概念。農民有生產技術,清楚知道1分地可以種出多少稻米,但加工場產能要多大,需要什麼生產設備與製程,除了原料是自己的,過程中是要直接賣原料,還是做成加工品,又有多少要做成加工品?如:今年芒果特別貴,根本沒有量,生吃都不夠了,不可能再做加工,但萬一碰到盛產,生產規模又太小,的確會讓農民感到困惑。
回到初級加工場的設計,其實是鼓勵一部分做出自己品牌,更大量或更有效地讓他的農產品轉移到更高價的地方,一部分可做為中大企業末端原料的前處理場。例如加工場做成果乾後,交由更下游的大型工廠再加工成更精緻的產品。這是一種獲利模式,而且量可能更多。最主要的思考邏輯,在於如何讓初級加工場的業者賺到錢。
只是任何商業行為會不會賺錢?永遠沒有解方;就像如果投資股票一定賺,那誰在賠?因此還是回到農民本身,必須自己不斷滾動式學習,扭轉用勞力獲取利潤的習慣,學習生意人的思考模式,並體認到做任何改變就是一種冒險,國家提供的是一個機會,讓農民更合理地評估產品和通路適不適合。
綜合以上,國家一直說要攻擊型的農業,要先定位什麼東西具有攻擊力,具有攻擊力的農業,本身要回到品種權,或是有特殊的加工技術。農產加工就是利用科技包裝,做出不一樣的東西來,而加工當然希望原料好,有特色之後更加強化,通過產製程安全的方法達成一定的規模。
初級加工場成立以後,如何讓農業產銷問題獲得解決,目前還在逐漸發酵中。我看到很多人逐步努力,特別是現在很多農民從科技業轉換跑道,或是以年輕人身分投入,這些人本來就願意轉型,相對好教育。有些初級加工場已經做得很好,如花蓮曾吉生經營的「淺草堂有機農產加工室」,是比較指標性的案件;屏東經營牛蒡產業的「大力蔘農產加工場」也有不錯的產業規模。
農產初級加工場的政策走了這麼久,終於走到專法,在臺灣其實是萌芽期,如何努力縮短萌芽期,擴大成長期,唯有穩定行銷和穩定媒合,才能讓這制度可長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