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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防疫措施 (自112年5月19日起適用)

更新時間:2023-06-06 16:29:51 / 張貼時間:2023-06-06 16:24:55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1,053

 「校園防疫健康管理」(負責單位:學務處) 

  1. 校園防疫規範皆同步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教育部之規定辦理。

  2. 自5月31日起調整室內戴口罩規定:

(1)學校健康中心比照衛生福利部所列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之規定,仍「應戴口罩」。得於前述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2)建議要戴口罩之特殊情境:

  1.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 搭乘校園接駁車時。

  1. 具重症高危險因子者(如:65歲以上、有慢性病史、孕婦或產後6周內之產婦),其新冠快篩陽性之就醫建議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資訊 (網址:https://reurl.cc/M8ZK6K)。 

教職員工因應Covid-19之准假原則 (負責單位:人事室)

  1. 確診者:

(1)輕症或無症狀者:採自主健康管理0+n天,並以遠距教學、居家辦公方式辦理;如無法採前述方式,得申請防疫病假(不扣薪、不列入年度病假及考核)或以自假方式辦理。

(2)中重症者:採公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天數。

  1. 照顧12歲以下確診子女而無法到校者:採遠距教學、居家辦公、防疫照顧假(不支薪)或自假方式辦理。

 教學 (負責單位:教務處)

  1. 519日起,如採實體授課方式進行,教學及授課方式應符合下列辦理原則:

(1)教室內得自主佩戴口罩。

(2)若教師考量教學需求,得經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可於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自行決定採佩戴口罩措施。

  1. 如採遠距教學授課,務必依循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學生宿舍 (負責單位:學務處、國際處)

  1. 家長、廠商與訪客等若有洽公或必要、緊急需求下進入宿舍者,須落實登記作業,由宿舍工作人員引導至指定適當會客地點,不進入房間,或與其他宿舍人員接觸,並配合手部衛生、建議配戴口罩。

  2. 宿舍室內空間場所除照護宿舍外,得自主佩戴口罩。

  3. 宿舍公共空間提供乾(濕)酒精,公共浴廁提供洗手乳。

  4. 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者須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說明如下:

(1)依教育部規範及維護既有住宿生健康,本地住宿生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者,除符合例外留校情形,須立即返家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2)符合例外留校情形無法返家者:

  1. 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安置於居護宿舍。

  2. 無法返家留宿優先順序如下: 1校外賃居境外生;2校內住宿境外生;3家中清寒(須提供證明); 4設籍於離島、花東者。

  1. 本校學生宿舍C0VID-19住宿生快篩陽性者處理作業流程,參閱網址:https://covid-19.nchu.edu.tw/news/detail/372。 

場館 (負責單位:體育室、圖書館、總務處)

  1. 各運動場館:依中央相關防疫管理指引規定由人員自主決定戴口罩。

  1. 圖書館:

(1)3月6日起放寬館內戴口罩規定,讀者可自主決定配戴口罩與否,圖書館大樓必要出入口仍放置酒精。

(2)哺乳室恢復使用服務。

(3)圖書館定時進行閱覽環境的清潔消毒工作。

  1. 學生餐廳:校內餐飲廠商依循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規定,提供內用服務,並取消實聯制。 

學生社團活動 (負責單位:學務處)

  1. 課外活動組所轄公共空間暨收費場地開放申請借用:

(1)雲平樓:整建期間僅開放洽公。

(2)圓廳3F:開放。

(3)怡情廳:開放。

(4)惠蓀堂B1:僅開放南廣。

(5)小禮堂:開放。

   ★開放時間:週一至週日8時至22時。

  1. 社團辦公室開放時間:週一至週日8時至23時30分。

  2. 開放申請課外活動:需遵照課外活動借用流程辦理,繳交課外活動申請表活動計畫書供審查。

   ★舉辦課外活動(校外)需額外繳交:(1)旅平保險文件(影本)、(2)租用合法遊覽車合約書、(3)校外活動注意事項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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