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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中心】中興大學「從數位主權到主權AI」座談會 回應AI之跨領域治理與法律挑戰

更新時間:2026-01-13 09:46:01 / 張貼時間:2026-01-12 17:01:12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
349
稿源:中興大學法政學院/羅于哲

台灣法學會憲法行政法委員會、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及中興大學智慧永續新農業研究發展中心,於2025年12月29日共同舉辦「從數位主權到主權AI」座談會,邀集多位法學專家,就主權AI相關議題進行深入探討,討論範圍涵蓋人工智慧法、著作權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展現主權AI之跨領域治理與法律挑戰。

本次座談會由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林昱梅院長主持,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李建良所長擔任引言人,與談人包括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兼智慧財產技術移轉處邱文聰處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李寧修教授、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李崇菱教授、世新大學法律學系翁逸泓教授、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李長曄助理教授、京都大學法學研究科陳冠瑋專案助理教授、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白江泰人助理教授,以及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王敏銓教授,從多元面向進行交流與討論。

座談會首先由林昱梅院長揭開序幕。林院長指出,在AI時代,法律人應主動反思自身角色,回應人工智慧發展所帶來的法律與倫理挑戰。隨後,李建良所長引言指出,人工智慧本身並非問題,關鍵在於人類如何選擇與運用該技術,並進一步說明「數位主權」著重國家於數位環境中的管轄權行使,而「主權AI」則強調國家對AI基礎設施、資料與關鍵技術的掌握,兩者雖常並用,但數位主權實為主權AI發展的重要基礎。

與談人邱文聰研究員指出,主權AI涵蓋基礎設施、資料、人才與商業網絡四大要素,並須配合監管與倫理框架,我國尤應在能源受限下,發展節能運算或小資料模型。李寧修教授則以《人工智慧基本法》為例,說明其以「以人為本」為核心,政府推動AI政策時,應妥善平衡資料利用與個資保護,並建立透明且可問責的治理機制。李崇菱教授從國際法與地球健康面向指出,主權AI涉及全球風險分配,除提升治理效能外,亦須正視算力建設對環境與世代正義的影響。翁逸泓教授借鏡歐盟法制,強調應掌握AI技術生命週期,降低對外依賴,並透過民主程序強化技術自主。李長曄助理教授則建議將AI基礎設施與電力需求納入國土計畫,以結合空間配置與產業發展。陳冠瑋助理教授提出「中等強國」策略,主張採取連結與差異化路徑,深耕法律、醫療等垂直領域的在地資料優勢。白江泰人助理教授強調主權AI對繁體中文與在地文化保存的重要性,建議參考日本經驗調整訓練資料制度。最後,王敏銓教授分析美國近期判決,指出AI訓練多被視為高度轉化性合理使用,對我國產業界具重要參考意義。

最後,由李建良所長進行總結回應。李所長指出,「主權AI」雖仍持續發展中,其核心仍在於強化人民權利之保障,並將文化創造力視為主權的重要內涵,未來法律人須在權利保護與科技競爭力間持續尋求平衡。

本次座談會從主權AI之整體概念出發,延伸至個資保護、健康、國土計畫與著作權等具體法制議題,展現台灣法學界對主權AI法治藍圖之深入探索與國際接軌,亦為我國在數位環境中守護文化主權、推動科技創新與維護民主價值,提供具前瞻性的觀點。
中興大學舉辦「從數位主權到主權AI」座談會  回應AI之跨領域治理與法律挑戰

中興大學舉辦「從數位主權到主權AI」座談會 回應AI之跨領域治理與法律挑戰

中興大學舉辦「從數位主權到主權AI」座談會  回應AI之跨領域治理與法律挑戰

中興大學舉辦「從數位主權到主權AI」座談會 回應AI之跨領域治理與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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