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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新聞】山坡地回饋金大減價 本校水保系教授陳文福表示,現在應該儘量保護山坡地,而非減低開發限制

更新時間:2007-11-26 23:59:59 / 張貼時間:2007-11-26 23:59:59
興新聞張貼者
單位秘書室
新聞來源聯合報
2,529
   

【媒體報導】


 

山坡地回饋金大減價  本校水保系教授陳文福表示,現在應該儘量保護山坡地,而非減低開發限制

張貼.  祕書室公關組  2007/11/26 10:49  .

 


 

2007-11-24/聯合報/A8版/生活/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目前想要開發山坡地的建商,必須繳交公告現值百分之六到十二的開發利用回饋金。最近農委會將修正案送到行政院,把百分之六的下限減半為百分之三。環保團體批評,山坡地開發標準應該愈嚴愈好,現在卻反其道而行,簡直是政策賄選。

         山坡地開發回饋金辦法民國九十一年起施行,目的是抑制山坡地開發速度,依據開發利用程度的不同,對開發面積徵收土地公告現值的百分之六到十二。不過該收多少回饋金,農委會授權各縣市訂定。五年來各地收費標準不一,也引發抱怨,甚至因為款項全部得上繳中央,有八個縣市政府根本就不徵收。

         林務局決定修改辦法,一方面將回饋金改為強制徵收,另外明訂徵收標準,凡是設置公園、道路溝渠、墳墓、運動場和處理廢棄物的山坡地開發案,分別收取百分之三到九的回饋金,對環境破壞較大的高球場和建築開發案,收取百分之十。另外為求提高各縣市政府的配合意願,將回饋金由百分之六至十二降為百分之三至九,且地方政府可以保留一半,不必全數上繳中央。

         不過農委會將草案送交行政院時,卻將原草案中「明訂收費標準」與「中央地方均分」拿掉,新的制度變成:各項山坡地開發仍然沒有一定的標準,仍然由各縣市自行決定;且還是中央全拿,對負責徵收的地方政府沒有誘因。唯一的改變就是「大減價」:未來即使如高球場等高敏感性開發案,也可能低到只需繳百分之三回饋金。

         中興大學水保系教授陳文福表示,水土保持問題的起源都是土壤沖蝕,現在應該儘量保護山坡地,而非減低開發限制。環境品質基金會董事長劉銘龍說,社會不可能沒有開發案,但是要落實「生態銀行」的概念,也就是只要有破壞,就要對環境有補償。他更批評這項政策是「出賣環境的政策賄選」,特偵組應該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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