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6/聯合報/C3版/教育/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李嗣涔昨天在一場研討會中建議,大學可以大學生人數比率分成「研究型」、「研究教學型」、「教學型」3類。
其中,「研究型」的大學生比率占所有學生數的65%以下、「教學研究型」在65%到85%間,「教學型」則是在85%以上,比率可加減5%。
李嗣涔是在「台灣高等教育發展策略:大學分類」學術研討會,作了上述表示,但他強調,教育部對任一類的大學都要補助。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教育部不強制大學分類,但鼓勵各校自我定位,至於分幾類,只要各校取得共識即可。但學校建立分類後,不應排序,應摒除「研究型」比「教學型」頂尖的偏見,大學分類只是幫助學校找出最適合的教學方向。
李嗣涔指出,根據他的分類,目前拿到5年500億的12所大學,應該都屬於研究型,但他表示,還需訂定各類型大學明確的評鑑指標,以及每一類型大學表現的標準以及退場條件,讓大學知道努力的方向。
陽明大學校長吳妍華贊成贊成李嗣涔的分法,清大校長陳文村表示,美國柏克萊大學如以此分類,還不算是「研究型」,因有73%的大學生,但以台灣的大學現況來看,他可以接受。
私立元智大學校長彭宗平表示,他認為李嗣涔的分類,是討論大學分類「最好的起點」,可依此討論,再看要加什麼條件,例如研究型的大學應再加上在國際上和對台灣影響力等具體指標。
中興大學校長蕭介夫表示,分類應該以博士生的比率來分比較恰當,而非博碩士生一起,因為不少碩士並不做研究。
中研院副院長劉兆漢指出,大學分類可健全不同類型大學的發展,有利資源分配及有效利用,也有助於大學定位,發展特色,學生也可依照大學的分類,適情適性考量。
但劉兆漢也說,應該要提高轉學生的比例,以加州大學系統為例,就有30%轉學生,大學分類後,要讓各類型大學的學生有機會自由移動,選擇自己最喜歡的大學就讀。
|